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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品疑食物中毒案 廚工諾羅陽性!食藥署:若有關聯最高罰2億

    2024-04-16 19:21 / 作者 鄭惠元
    初瓦、嚮辣西門店爆出疑似食物中毒案件。廖瑞祥攝
    近日食安風波接連爆發,王品集團旗下韓式料理「初瓦」及「嚮辣」和牛麻辣鍋西門店疑似食物中毒案,就醫人數已累計破百人,此外員工、廚工也驗出諾羅病毒陽性。食藥署今天(4/16)指出,若該案經調查確認是經由廚工污染所導致的食品中毒事件,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可罰2億元。

    近期國內腹瀉疫情上升,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今表示,目前國內有三大腹瀉群聚案,包括王品旗下餐飲初瓦與饗辣、北市溪山里、藏壽司等案,部分個案皆驗出諾羅病毒,王品旗下餐飲案則有員工與廚工驗出諾羅病毒陽性,但彼此的關聯性仍需進一步釐清。

    曾淑慧表示,王品案驗出諾羅陽性個案包括2名用餐顧客、2名員工、1名廚工,不過是否因為諾羅造成食物中毒,相關性還要進一步釐清,只能說糞便裡面有檢出諾羅病毒。

    食藥署傍晚也說明,若經調查確認是經由廚工污染所導致的食品中毒事件,可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的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若情節嚴重者,可依移檢調辦理,但詳細因果關係仍需進一步釐清。

    食藥署表示,當認定為食品中毒案件時,依照《食安法》第49條規定,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5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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