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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頸案別甩鍋教師!全教總籲修法:家長不配合就罰款或強制親職教育

    2024-01-04 12:10 / 作者 張羽緹
    全教總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正視校園無助,系統性解決校園安全問題。左為立委王鴻薇、右為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全教總提供
    新北市一所高中附設國中部上月25日發生校園割頸案,引起全國關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1/4)召開校園安全諮詢記者會,表示此案是系統性問題,針對家長親職教育的落實,提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當家長未能配合學校承擔起管教責任,將處以行政懲罰,強制家長參與親職教育講習或繳納罰鍰。同時呼籲教育部正視校園無助,切忌甩鍋給學校及教師。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校園悲劇的成因複雜,教育部與地方政府都有責任嚴肅面對,切忌爭功諉過,甚至將問題甩鍋給學校與教師。割頸案發生後,教育部潘文忠表示,老師與學校若知悉學生攜帶違禁品應立即通報,以維護校園和學生安全。

    針對高關懷學生,學校與老師也應共同關注,給予更多的輔導措施。新北市教育局則要求各級學校加強與警政系統聯繫合作,針對行為需要特別加強輔導協助,及高關懷學生定期追蹤、給予相關輔導措施;並同時要求教職員持續加強校安知能,以穩定安全校園學習環境。

    全教總認為,校園事件態樣繁多,多數時候在維護學權的同時,卻忽略對教師合理管教權的尊重;在要求教育人員承擔更多責任時,又未能提供支援協助;因此對學校課責時,卻遺忘更為根本的家長管教責任,都是事態惡化至此的主要原因。

    至於行政機關這些「要求」、「提醒」,長期以來課責學校與教師,將主責指向學校與教師,既未正視問題,更忽略身為主管機關的責任。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學校就是小型社會,各種角色分工要明確,才能做到專業、精緻、恪守法令規定。對於違規犯紀的學生,應該思考的是要有專人進行輔導和管教,也就是教師運用現有「輔導管教注意事項」一般管教措施無效時,應有充足的學務、輔導人員專門負責再處理;另外,一般管教措施應以符合教育意涵敘述,讓教師可以發揮「教育專業」,不應讓第一線教師動輒得咎,陷入不當管教的高風險中。

    立委王婉諭表示,每次校園攻擊直指出校園輔導機制的重要性,以及現行資源嚴重不足之處,新北市國中生命案發生前,加害學生已出現難以適應一般教育,甚至涉入暴力組織來往情況,7年前學生輔導法已明定專輔人力,但去年她質詢教育部仍發現專輔人力不足,且一年一聘,讓校園輔導環境不穩定;立委賴香伶也表示,學生面對困境時需要得到及時協助,呼籲政府加強輔導體系,改善中小學人力和資源不足的問題。

    全教總表示,要有效減少校園衝突事件,家庭教育同樣重要,卻日趨式微,不少師生衝突或校園事件,其實都有家長忽略管教責任與親子教育的因素。

    侯俊良指出,全教總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1條,增加兒少違反刑法或嚴重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時,學校依法輔導管教時,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予配合。若父母不配合則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或是強制不配合的父母接受4小時至50小時親職教育輔導。

    針對本次割頸案,侯俊良強調,要根本解決校園「學生攻擊事件」問題,教育部應盤點檢討,並進一步提出事發當下及事後的做法所需經費及法規,包括當事學生校園臨時安置、後續學生離校短期安置,以及學生回校的評估機制、銜接計劃,更重要的是學生家庭功能評估,發揮家庭輔導功能,這些面向涉及教育部門以外的其他部會合作,需要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教育、社政、勞政部門給予充足的經費,並提出相關法規修訂及預防人員、處理人員、輔導人員設置,同時研擬家長課責、運轉機制等相關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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