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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院糾正「48萬件註銷車牌未繳回」上路違規嚴重 公總:減少註銷、強化收繳

    2023-05-11 14:13 / 作者 綜合中心
    註銷車牌上路且交通違規情形嚴重,公總表示,將持續檢討減少號牌註銷、並強化收繳機制。資料照片
    針對過去逾48萬件註銷車牌未繳回,部分仍違規使用,且發生交通違規事件,累犯情形嚴重,危及道路行車安全,監察院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公總今天(5/11)表示,將持續檢討減少號牌註銷、並強化收繳機制。

    監察院昨天(5/10)發布新聞稿指出,審計部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2020年以前已註銷尚未收繳車輛牌照有超過逾61萬輛,截至2022年12月底止雖已降至48萬6370輛,惟其中屬於2006年(含)以前已註、吊銷牌照未繳回者,計有31萬9767輛車,占比高達65%,部分仍違規使用且發生交通違規事件,並係累犯情形嚴重,危及道路行車之安全。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9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張菊芳提案,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

    公路總局表示,若車輛牌照已遭註銷仍違規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

    公總統計,車輛遭註銷牌照以「車輛逾期檢驗」為大宗、佔95%,公路監理機關都會在車輛定檢日前,以簡訊及明信片等方式通知車主按期前往檢驗,若逾期未檢驗,後續開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通知單時,亦應併同以簡訊通知車主;另於註銷號牌前1個月也再以簡訊通知車主盡速前往檢驗,多元、多次通知車主盡速檢驗,以降低車輛因為逾檢而遭註銷牌照情形。

    針對註銷牌照收繳作為,公總除函請警察機關加強稽查取締嚇阻違規外,各地公路監理機關已結合地方停管處與警察單位,建立註銷號牌即時通報取締機制,於停車管理員鍵入停車車號時,即時檢核註銷牌照黑名單,進而推播通知警察機關即時前往開單移置保管該車輛,106年至111年已收繳註銷牌照數計4萬9460輛。

    公總表示,111年以前遭註(吊)銷牌照車輛數計有226萬2339輛車,經過各公路監理及警察機關積極稽查取締收繳,已收繳177萬5969輛車之號牌,收繳率為78.50%,各公路監理機關將持續以多元管道追繳註銷牌照,公路總局呼籲註銷號牌車主勿心存僥倖,應將註銷號牌盡速繳回公路監理機關,以免受罰並遭移置車輛。

    公總提醒,汽車所有人應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日期完成驗車以確保行車安全。若車輛牌照遭註銷亦應盡速將號牌繳回裁決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切勿使用註銷牌照行駛道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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