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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韓國會表決通過 同意法院可逮捕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

    2023-09-21 17:12 / 作者 莊蕙嘉
    南韓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2022年3月8日在總統大選前夕造勢。路透社
    南韓國會21日表決通過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國會議員李在明的逮捕案,他被控在圖利廠商、索賄及要求他人作偽證等多項罪名。南韓總統尹錫悅19日已批准法院申請拘捕李在明的要求書,21日送交國會表決通過後,法院將進行逮捕審查。

    路透社報導,南韓國會以149票贊成、136票反對、6票棄權及4票無效的結果,通過同意逮捕案。南韓國會現有效議席共298人,除了李在明本人、被覊押中的無黨籍議員尹官石以及刻正陪同尹錫悅訪美的外交部長朴振,均出席這場不記名投票。

    根據南韓法律,逮捕國會議員須經國會半數以上出席及出席議員半數以上贊成票,方可成立。

    58歲的李在明於2010至2018年任城南市市長,2018至2021年任京畿道知事,2017年爭取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黨內初選,敗給文在寅;2022年以共同民主黨候選人身分參加總統選舉,以不到1個百分點的差距敗給尹錫悅。

    南韓檢方指控李在明3項罪名,首先是2014至2015年間,在原屬「韓國食品研究院」所有的國有土地開發案中,以擔任城南市市長職務之便圖利開發商,導致城南「城市開發公社」蒙受約200億韓元(約4.8億元台幣)損失。另外,李在明亦被控2019至2020年間透過京畿道副知事,以代墊訪問北韓費用為由向裳邦爾集團索賄800萬美元(約2億5700萬元台幣)。

    李在明被控的第3項罪名是,2019年2月違反《公職選舉法》受審時,教唆他人提供有利於他的虛假證詞。

    李在明自上月31日起絕食示威,要求政府施政革新、全面改組內閣、嚴正抗議日本核廢水等,但其訴求與執政黨幾無交集。絕食19天後,他因健康情形惡化18日被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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