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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送三子法草案出爐!保障接單透明度與經濟補償 預計6月底完成法制

    2026-05-08 17:29 / 作者 徐筱嵐
    為了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將於今年7月21日施行,勞動部預告外送三子法,由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署長萬榮富(左起)、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進行說明。徐筱嵐攝
    為解決外送平台片面調降報酬與無預警停權引發的勞資爭議,勞動部今(5/8)日正式預告「外送三子法」草案,不僅要求平台必須精確揭露「報酬明細」與「完整取送資訊」,更首度建立經濟補償機制:未來平台若終止契約,須依年資發給補償金,最高可領6個月平均報酬。另外,草案明確規範申訴期限與保障多平台服務自由,盼透過法制化手段,讓全台外送員在報酬計算、職業保險及救濟配套上皆能有法可循,預計最快6月底完成作業。

    為了配合即將於7月21日實施的《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勞動部於今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及《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草案,由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署長萬榮富進行說明。

    為了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將於今年7月21日施行,勞動部預告外送三子法,由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署長萬榮富(左起)、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進行說明。徐筱嵐攝


    在首部子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中,王厚偉說明,政府特別強化「資訊透明度」與「時效保障」,未來外送服務時間將以分鐘為單位精確計算,且平台在派單時,必須清楚揭露「預估基本報酬」與「獎金」的明細,並提供精確的取送貨地址(含樓層)、行車里程、商品數量與內容,確保外送員在接單前能有充分資訊進行評估。

    該細則也規範申訴處理期限,一般案件須在21日內處理完畢,涉及契約終止則不得超過40日,且平台業者必須尊重獨立處理小組的判斷結果,不能無正當理由予以回絕。另外,針對保險權益,細則明確規定連續3日未接單才可暫停商業保險,若是颱風停業則不計入,並簡化職災保險費的申請程序。

    至於外送員最擔心的被無預警「斷生計」問題,王厚偉表示,第二項子法《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建立實質的經濟安全網,當平台業者終止契約時,必須根據外送員的服務年資發給補償金,標準為每滿一年發給半個月的平均報酬,最高可發給6個月,且必須在契約終止後的60日內匯入外送員帳戶,確保其在轉換職涯期間能有一定的經濟支撐。

    最後,在規範勞資雙方契約核心的《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進一步鞏固公平性,草案明確規定,若訂單因不可歸責於外送員的原因未完成,如消費者失聯等,平台支付的報酬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時薪的1.25倍。

    同時,為了保障工作自由,平台被嚴禁限制外送員同時為多個平台服務,也禁止將平台給消費者的折扣費用或「現金找零爭議」轉嫁給外送員承擔。此外,針對兼職人員,若因停單後欲重新上線,平台必須在受理申請後的6小時內完成重新加保,以利外送員快速銜接工作。

    王厚偉提到,目前這三部子法草案已同步刊登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及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公開徵求各界意見,期待能透過法制化,讓外送產業各方建立長期且穩定的共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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