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署署長林毓堂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長王淑芳共同主持「提升影視業職場安全衛生研商會議」。職安署提供
為終結影視拍攝現場「拿命換畫面」的職安亂象,勞動部職安署與文化部影視局今(3/5)日召開研商會議,針對高風險拍攝作業達成「四項共識」。職安署長林毓堂強調,影視產業不應以創意需求為由忽視生命安全,未來將研修法規,強制要求拍攝單位在進行高處、動火、水下及特技演出前,必須上傳危害辨識與預防計畫;文化部也同步祭出重罰,未來若違反職安規定,將直接影響影視補助。
勞動部職安署和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召開「提升影視業職場安全衛生研商會議」,由署長林毓堂與局長王淑芳共同主持,邀集相關工會代表、專家學者及協拍單位,就高風險作業通報機制、作業安全指引修訂及跨部會合作等議題進行討論,期強化影視拍攝作業安全管理。
林毓堂表示,勞動部與文化部近年來已合作推動影視業職災預防指引、契約指導原則、高風險作業檢核表及專案檢查等措施,逐步建構片場安全管理基礎,然而,日前發生的事故顯示,影視作業現場仍需強化安全衛生管理能力,所以,召開本次研商會議,並達成四項共識。
首先,強化高風險作業事前通報機制,將研修職安法規,要求拍攝單位於拍攝前上傳危害辨識與預防措施資料,並留存執行紀錄備查。其次,修訂相關預防指引內容,增列危險拍攝動作之風險辨識、控制措施及現場安全主管確認程序。
再來,影視局將強化補助措施,提高違反職安相關規定之處罰機制。最後,由影視局、職安署及相關職業工會等合作建置第三方專業輔導機制,並持續編製影視安全手冊,加強教育訓練與宣導。
林毓堂指出,影視產業作業型態多元且具高度風險,拍攝過程常涉及高處作業、動火、水下及特技演出等情境,必須透過跨部會整合與公私協力,共同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準,日前發生影視拍攝演員高處墜落,因防護不足而受傷事件,勞動部一定嚴肅面對,將更嚴格要求業者落實安全衛生管理,確保工作人員安心上工、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