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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炒房條例被質疑違憲 林右昌:依照憲法實現住宅及土地正義

    2023-04-25 11:59 / 作者 徐筱嵐 / 記者
    內政部長林右昌4/25在「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預告說明記者會上,說明5項新訂子法的原則。取自內政部
    眾所矚目的《平均地權條例》新訂子法中,涉及私法人購屋許可制、禁止紅單傳受等,被法界和專家質疑「違憲」。內政部長林右昌今(4/25)提出《憲法》第142條和第145條反駁,強調打炒房條例的修法,是落實《憲法》規定所為,為朝野和全民共識進行修正,是為了公益性和正當性,修法也注意比例原則,來實現住宅及土地的正義。

    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中,「私法人購屋許可制」、「預售屋禁轉讓」、「炒房最高罰5000萬」被法界和專家質疑有「違憲」疑慮,甚至台灣法學基金會於本月舉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質疑本次修法是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自由,嚴重影響經濟發展,不排除提出釋憲。

    法界憂有違憲之虞 林右昌以《憲法》反駁

    內政部今舉行「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預告說明記者會,由部長林右昌、政務次長花敬群主持。被問及修法是否涉及違憲,林右昌說明,根據《憲法》第142條規定「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以及第145條第1項「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他強調,《平均地權條例》是落實憲法規定所為,為朝野及全民共識進行修正,本次修正是為了其公益性和正當性,內政部也注意相關比例原則,用最小的手段來實現住宅及土地的正義。

    私法人購屋許可制不溯及既往 花敬群:2大因素考量並非開後門

    另外,有關私法人購置住宅採許可制,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有關溯及既往的時間點有2大考量前提,一是今年1月已進行充分討論,當時判斷的重點,《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的禁止換約轉售是法律新規定,由於購買預售屋會有3年左右的等待期,才會進行交屋。

    對新法上路前的購屋者而言,是一個新的規範,可能沒有理解和不知道會有新法規範,避免購屋者在等待過程的權利受到干預,不希望打炒房制度的推動,影響到民眾的權益受限。

    花敬群指出,二是若溯及既往全部納入,反而對預售屋禁止換約轉售恐怕出現破口,基於一定程度的信賴保護原則,對於預售屋換約轉售採許可的樣態或形式,在2個重要因素考量下,決定「不溯及既往」,選擇把禁止換約轉售的範圍限縮更嚴謹,對制度安定更有效,「一開始好像開後門,但最後發現其實是關後門」,經過許多討論後,各界可以接受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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