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指南宮遠眺台北盆地。資料照,廖瑞祥攝
政府近期宣示未來「婚孕宅」占社宅比例將由20%提升至40%,同時內政部也將提出修法,希望透過容積獎勵、公私協力與都更危老機制,加速婚孕宅供給。不過,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直言,婚孕宅政策應慎防「小魚池擠入更多魚」的社宅失衡現象,他同時針對社宅政策迷失,提出五大建言,包括廣建社宅、社宅分級制、婚孕與弱勢分流、租補不能列為社宅、社宅庫存制度建立。
李同榮指出,當政府修法推動婚孕宅同時,在有限量的漁池裡,不做分流而以婚孕優先,是否也可能因此讓原本更弱勢、更需要被照顧的社宅族群,逐漸被邊緣化?這也是弱勢需求者最擔憂的地方。
李同榮分析,當申請族群不斷增加,但社宅供給速度仍有限時,最需要的人反而可能更難取得資源。這是過去政府資源分配門檻設計已有的缺失,未來可能更加嚴重,這也是許多國家社宅制度後期最常出現的失衡現象。
此外,政府目前也逐漸把租金補貼納入社宅政策成果計算,但租補本質上只是「租金支出補助」並不等於「住宅供給增加」;補貼之後房子仍非政府資產、住宅庫存沒有增加、租屋市場仍由房東主導、長期甚至可能推升租金。因此,租補可以是短期舒緩工具,但不能完全取代真正社宅供給。
李同榮分析婚孕宅政策的得與失
李同榮提醒,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內政部推動的「捐一得二」容積獎勵機制,也可能產生另一層隱憂。當建商為取得更高容積而增加開發量體時,短期雖可增加婚孕宅供給,但長期可能帶來都市密度提高、基礎建設負擔加重
、精華區容積過度膨脹、房價再度墊高等現象。
他指出,甚至可能形成「以社宅之名,行容積擴張之實」,這是未來都市政策與住宅政策必須同步思考的問題。如果政策過度聚焦婚孕宅,也可能逐漸偏離社宅原本照顧弱勢的初衷。社宅本來是社會安全網,而不是全民福利住宅。若制度失去分級與優先順序,最後可能變成人人看得到、人人都能申請,但真正最需要的人卻愈來愈難取得。
李同榮解釋,社宅現在最大的問題,不只是魚太多,而是:「小魚池裡,開始擠進更多魚。」如果魚池沒有真正大幅擴建,即使透過容積獎勵增加部分供給,最終仍可能出現新的政策排擠與失衡。
尤其目前真正最需要社宅資源的族群,包括低收入戶、弱勢家庭、單親家庭、身心障礙者、高齡者、長期租屋無力者、青年低薪族群等,這些人原本就在社宅供給不足下長期等待。如今婚孕宅政策若持續擴大,而政府、建商與地方資源又大量向婚孕宅傾斜,最後很可能出現:「弱勢住宅,被婚孕宅稀釋」。
李同榮認為,因為容積獎勵有限,建商優先選擇較容易操作產品,地方政府也可能優先推動政治支持度較高的婚孕宅,真正高照護成本的弱勢宅,反而不受市場歡迎,結果原本應該作為社會安全網的弱勢住宅,逐漸被邊緣化,這也是未來台灣社宅政策最需要警惕的方向。
另外,李同榮分析,少子化問題本質上從來不只是住宅問題。若政府以為婚孕奬勵就能解決少子化問題,就忽略了年輕人不婚不生的原因還包括所得停滯、工時過長、教育成本高、托育壓力大。未來不安全感增加,如果把少子化過度壓在住宅政策上,最後恐怕會變成:社宅不像社宅,婚孕宅不像婚孕政策,而真正的弱勢住宅安全網也逐漸模糊化。
李同榮針對婚孕宅政策的得與失,提出以下「社宅政策五大建言」:
一、大幅增加社宅興建量
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仍是大幅增加社宅存量,而不是只重新分配有限資源。政府必須加速土地取得、提高興建效率,建立長期住宅投資制度,才能真正降低排擠效應。
二、建立分級制度,區隔不同需求
社宅應建立:「弱勢優先、青年次之、一般需求最後」的分級制度。不同需求應分流管理,而不是全部擠進同一套抽籤制度。
三、婚孕宅與弱勢宅應分流管理
婚孕宅有其政策目的,但不應直接壓縮原本弱勢社宅資源。應設立獨立制度與比例,避免彼此排擠。
四、租金補貼與社宅應分開計算
租補是短期補貼政策,社宅才是長期住宅資產。兩者應明確區分,避免社宅數據膨脹失真。
五、建立長期住宅庫存制度
台灣長期缺乏穩定社宅庫存觀念。政府應主動擴建社宅並建立長期持有型社宅供給系統,才能因應未來高齡化、少子化與人口結構改變。婚孕宅政策值得討論,也值得肯定其部分方向,但真正成熟的住宅政策,不能只是把更多魚放進同一個魚池。社宅政策真正的成功,不是讓更多人都能排隊,而是:「把魚池真正做大,讓每條魚都能活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