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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岱樺控4倍電價扼殺國產電動巴士 台電澄清:1個月內檢討公車用電時間制

    2026-03-25 11:34 / 作者 吳馥馨
    經濟部長龔明鑫、台電董事長曾文生立法院備詢。廖瑞祥攝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今(25)日表示,接獲客運巴士申訴,台電時間電價制度讓尖峰電價是離峰電價4倍,這樣的制度扼殺了業者更換電動巴士的意願,也不利淨零排放政策。對此,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澄清,絕對沒有剝削公共服務業,當初時間電價也是與公車業者共商決定,如今科技進步後,願意在一個月內重新檢討公車業時間電價制度。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龔明鑫率首長經濟業務報告、核電重啟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林岱樺質詢表示,公車業者配合更換電動國產巴士政策,但越配合就賠越多,更換進度少於40%,主因是經濟部和台電聯手設計電價陷阱,雖有購車補貼鼓勵公車業者將油車改為電動巴士,但在尖峰期間卻針對電動公車收取4倍的電價,價格訊息扼殺電動公車發展。

    林岱樺說,公車業在用電尖峰時間充電是義務,而不是選擇。雖有18小時離峰電價,夏季下午4時到晚上10時採尖峰電價,但下午4時到晚上6時是公車營運尖峰期,在夏季反而要被收取每度高達12.47元的電價,是離峰電價每度3.05元的4倍,是制度性霸凌,光一輛巴士每月充電費就爆增8萬元,更何況車隊所有電動巴士加總起來。

    林岱樺表示,公車業者買越多、電費就吃更多,國產電動巴士才會推不動,18小時離峰優惠對電動公車業者毫無意義。公車運輸是準公共服務,不是自由消費,不能以管理一般商務的電價來壓榨公共服務,應訂定電巴專屬電價,尖峰期間充電比照離峰,消弭不合理4倍價差。至於中間價差會造成台電虧損,應與交通部、環境部跨部會討論,或由淨零基金專案補助。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則澄清,絕對沒有針對公車業特別剝削;公車業一開始設計時間電價時,選擇下午4點到晚上8點為尖峰電價時間,當時是考量這時段車輛運輸使用比較多,不會停下來充電;但隨著快充技術發展,就會面臨時間電價的議題。

    曾文生表示,原方案就是和業者討論出來的,隨著科技技術變化,原方案已不適用,一個月內會召集相關單位給予價格調整建議;他並澄清台電絕對不會剝削公共服務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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