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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法》修法2年未訂社宅租金分級?國土署:已討論出共識

    2023-11-09 12:08 / 作者 胡家銘
    內政部長林右昌立法院備詢。廖瑞祥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9)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內政部長林右昌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備詢。民進黨立委黃世杰針對已通過兩年的《住宅法》,內政部至今卻未訂定分級收費原則,詢問進度如何?年底能否上路?對此,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有跟地方政府和社福團體討論,大家意見很分歧,10月13日有開完會議,並討論出共識方向。

    社會住宅因租金過高成為許多租屋族的負擔,為解決此問題,2021年5月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住宅法》,明定社宅租金將交由內政部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並定期檢討。

    民進黨立委黃世杰針對已通過兩年的《住宅法》,內政部至今卻未訂定分級收費原則,詢問進度如何?年底能否上路?對此,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有跟地方政府和社福團體討論,大家意見很分歧,10月13日有開完會議,並討論出共識方向。

    吳欣修說明,在考慮到以不超過家庭收入30%為原則,每縣市分級都有不同看法,社福團體也有提出弱勢能夠再降低一些,還是有營運成本考量,所以仍以30%作為考量,但是弱勢團體會再納入分級,做更細節的調整,目前大家還能接受的樣態。他補充,考量各地租金水準差異很大,也會按照地區別,如雙北租金水準會比較高,打折級距會比較大,但是中南部租金本來就比較低,如果再打折,對地方政府連營運成本都不足。

    黃世杰提到,目前看到的問題就是「用市場行情來打折」,這是一個迷思,社會住宅「可負擔」租金原則,是跟承租人負擔能力,對於社會弱勢和經濟弱勢,政府出再多錢幫助他們,民眾都不會有意見,但是社會住宅這題民眾真正在意的是,要解決不只是社會弱勢,而是多數人的問題。

    黃世杰舉例,剛出社會的青年,他們希望透過住宅政策和社會住宅在可負擔範圍來承租房子,跟他住在哪裡、租金水準沒有絕對關係,討論這麼久大家都沒有共識。

    林右昌隨即回應,內政部是住宅部門,所以負責社宅直接興建和地方政府合作,也不只是這樣子,還包含包租代管工作,這兩年以來300億租金補貼,照顧的就不只是經濟和社會弱勢。他說,不一定是從租金級距來解決,而是不同弱勢者也許是要從社會福利角度給予住宅上另外的補貼,那會算在社福的支出,而內政部這是住宅部門的支出,興建有成本還有後續維運管理等都有成本,如何讓社會住宅政策能夠永續支持下去,是住宅部門的考慮,租金分級這部分會來努力,也會盡量整合各方的意見,單靠這部分可能還不足。

    黃世杰則認為,社會住宅還要有社會性,其中應包含廣義的社會福利政策,若過於強調市場行情和永續營運或是商業價值,會讓社宅形象和目的被扭曲。他也說,目前看到拿出來討論的方向並沒有很符合社會住宅該有的目的,所以要盡速完成子法的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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