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被指控「找外交部喬私酒」,關務署澄清均依規申報課稅。資料照片。李政龍攝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近日指控,稱「2024年蕭美琴找外交部喬私酒案,要求不要查驗」等言論,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7/1)強調,近日外界頻以顛倒黑白言論進行不實指控,總統府表達強烈譴責。另外,財政部關務署也在今天晚間表示,前駐美大使、蕭美琴副總統駐外任滿運回酒品,均依規定向海關申報並課稅。
郭雅慧強調,副總統蕭美琴前於結束駐外任務返國時,其所攜帶之自用物品(含自用酒品),皆依照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3款後段「政府派駐國外機構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規定,與我國所有駐外人員返國通報程序一致,無任何特權之情事。對於不實指控,總統府表達強烈譴責。
針對新聞報導稱「監察院、外交部、財政部聯手陷蕭美琴於不義?」,外界質疑「至於這些酒是否合法申報、合法繳稅,迄今仍無確切說明」等部分,財政部關務署也用新聞稿回應,表示前駐美大使、蕭美琴副總統駐外任滿運回酒品,均依規定向海關申報並課稅。
財政部關務署進一步表示,依行為時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第3條第1款,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規定,駐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酒品超過1公升(現為1.5公升)者,應依法課稅。前駐美大使、蕭美琴副總統駐外任滿運回酒品,均依規定向海關申報後徵稅放行,並未享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