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議《選罷法》修正草案,民眾黨團力挺。陳祖傑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被稱為「高虹安條款」的修法,在外界爭議聲中藍白仍聯手強行通過,而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遭質疑是為前主席柯文哲護航,仍在立院企圖闖關,面對「因人設事」法案,民眾黨內人士指出,《刑訴法》修法原地踏步還背上一堆罵名,連藍委都不挺,對選舉不止沒幫助還倒扣分;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陳世民也指出,萬一有嫌犯因修法得利,對選舉衝擊將會難以想像。
立法院在一片爭議中三讀通過被稱為「高虹安條款」的《選罷法》修正案,未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以參選公職人員,綠營高分貝批評是「因人設事」,但民眾黨團人士事後也反擊,表示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因為毆打前立委麥玉珍而被起訴,林隨即提出修正草案,放寬緩刑者仍可參選,「大家都是因人設事,沒有誰比較清高。」
事實上,今年4月內政委員會審查各方提出的《選罷法》修正草案時,朝野一度有共識,排除「受緩刑宣告者」的候選人消極資格限制,但民眾黨立委許忠信突然提出範圍擴大至「易刑處分者」,由於已退黨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去年因「誣告案」二審宣判6個月有期徒刑,未來有可能以「社會勞動方式」代替入監,所以修法被視為替高虹安「完美解套」,也因此招來「因人設事」的抨擊。
然而面對輿論壓力,民眾黨並未選擇退讓,或者等到登記參選的期限後再推動,反而是在黨團協商繼續強硬要求修法納入「易刑處分」,最終藍白無視反對聲音、共推修正動議,最後通過緩刑、易服社會勞動者皆可參選公職。
不止在立法院,民眾黨因人設事的修法手段其實在黨內早已微露端倪,比如高虹安在2024年因涉嫌詐領助理費案確定一審有罪後,民眾黨隨即修改廉政準則,從原本「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者,應予開除黨籍,受處分人執行徒刑期間不得回復黨籍」,變成「視情節輕重,應予以除名或停權之處分」,把最終裁決權放在中評會手上。
此外,在柯文哲因京華城案一審被重判17年後,民眾黨又悄悄修改「紀律評議裁決準則」17條,在原本「本黨從政公職人員,違反下列情事者,視情節輕重,應予以除名或停權之處分」的條文中,加入「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等於再度放寬停權規定,讓柯文哲免於除名或停權。
面對社會輿論壓力,民眾黨始終強調,自己是有制度的政黨,但資深黨員忍不住慨嘆,制度、規則一再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進行修改,制度確實存在,但變得毫無公信力。
因人設事修法爭議大 黃國昌態度大轉變
柯文哲在2024年底因京華城案被起訴,並隨即遭羈押,防止勾串共犯或證人,民眾黨團在隔年4月就提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禁止疲勞訊問,隨後再提出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理由,因此被稱為「柯文哲條款」。
當時草案內容一曝光,旋即引來大量批評,尤其是質疑為柯文哲量身定做,藍白就此打住,但上週又列入司法法制委員會議程,讓大眾再度關注此事,政府機關、司法院、民間團體皆大力抨擊,會議當天,藍白立委人數不多,而且藍委翁曉玲提出縮短羈押時間的修法方向,連同黨立委吳宗憲都不挺,原本想強硬把草案送出委員會的翁只好宣布,自己和民眾黨團所提的草案將另訂期審查,等於為爭議法案踩剎車。
雖然修法備受爭議,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強調,羈押應該是「最後手段」的原則,不應該作為押人取供的工具,這是台灣社會在推動刑事訴訟法改革時,大家都有的共識。他還指出,賴清德2008年擔任立委時推動類似修法,並高喊「不可以濫用羈押、押人取供」,怎麼現在把當年自己倡議的改革忘記了?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法時,因為將原本主要處理行政首長特別費的除罪範圍,擴大到民意代表、村里長、學術機構相關經費,恰巧前立委顏清標因為「用公款喝花酒」而入監,所以又被為「顏清標條款」。面對同樣「因人設事」的修法事件,當時擔任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的黃國昌大聲砲轟,批評立法院為特定人物改變法律,推翻已確定的司法判決,將造成民主價值與法治的崩壞,甚至可能對台灣民主政治帶來「毀滅性的災難」。
黃國昌當時還說,會計法不僅僅是「貪汙民代被放出」的問題,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長江宜樺絕不能迴避或閃躲,總統不應公布修正條文,行政院長也應提出覆議。不過時隔多年後,黃國昌對於「因人設事」的反應出現了180度的變化
修法不成還被罵 學者判斷將衝擊地方選情
針對民團、法界質疑,《刑事訴訟法》修法恐將嚴重削弱檢警打擊詐欺的偵查能量,甚至影響整體刑事司法運作效能,陳清龍說,今年4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已經大幅擴大「預防性羈押」的適用範圍,其中就包括酒駕與毒駕、妨害性影像、兒少性剝削、詐欺犯罪等,所以說民眾黨縱容詐騙是完全站不住腳。
民眾黨地方議員參選人表示,目前在跑基層的過程中,尚未遇過有民眾因為修法而嗆聲、抗議,市議會黨團也沒有接到民眾來電責罵。她認為,地方選舉主要聚焦在民生、建設上,全國性議題在地方上影響有限,但她也語帶保留說,會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提早做好準備,避免影響選情。
如今修法踩剎車,有黨團人士無奈表示,「修法不成還被罵」,事實上「柯文哲條款」對柯文哲實質幫助不大,這件事連柯自己也承認,結果推動修法不成,全黨上下還因此被冠上「幫助詐騙犯」的罪名,等於只有扣分沒有加分,雖然黨強調是為了改善羈押制度,卻很容易陷入有理說不清的困境,在選前硬推爭議法案非明智之舉。
該人士說,幸好翁曉玲踩剎車,否則送交院會處理、上演表決戰,綠營一定鋪天蓋地宣傳「藍白協助詐騙」,到時候傷害一定更大,如今在輿論壓力進一步發酵前先停住,算是把傷害控制到最低,尤其選戰逼近,大眾很快就被其他議題吸引注意力。他提到,以藍營的反應來看,相信修正草案在選前都不會再排入委員會討論,而且柯文哲已經用不到,反而藍營有10幾個立委涉及各類司法案件,「急著要修法的是他們才對。」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陳世民直指,民眾黨若相信修法對選情影響有限,恐怕是錯估情勢,他說,許多國民黨立委沒有明確表態支持,其實已經證明《刑事訴訟法》修法幾乎是人人避而遠之的議題,民眾黨選舉經驗不足,才會低估重大議題對選情的影響,如果之後爆出有嫌犯因修法得利,對選舉衝擊更是難以想像,加上初選爭議導致多人出走,連守住現有政治版圖都有困難。
陳世民認為,民眾黨現任8名立委幾乎沒有布局2028、2030選舉的打算,「沒有要選舉,只想著要怎麼保護柯文哲而已」,所以不會考慮社會反彈所造成的壓力,才會如此「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