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資料照。廖瑞祥攝
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兒少性影像,二審判刑1年6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黃子佼緩刑確定。民進黨立委范雲今(5/9)天在臉書發文示警,若黃子佼未來想開一間幼兒園也可以,所以她正研議「兒少工作證」推動細節,確實防堵惡狼再接近孩子。
黃子佼緩刑4年確定,范雲無奈表示,「如果他接下來想開一間幼兒園,可以嗎?我要非常遺憾的告訴大家,如果他想,他可以!」
范雲說明,雖然2023年修正後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有檢核幼兒園負責人或教保服務人員的消極資格,但因為黃子佼是因《個資法》被判刑的,而幼照法相關消極資格跟兒少性影像相關的,只有《兒少性剝削條例》會被擋住。
范雲指出,雖然《兒少性剝削條例》已經修法了,但黃子佼被判的是緩刑,緩刑期滿之後,在法律上就是沒犯過罪、沒前科的人,「到底地方教育局處在檢核消極資格還撈不撈得到他?」
范雲強調,她的辦公室問教育部國教署這個問題,但行政機關還不能確認,正在詢問資料介接是只接到前科紀錄、還是所有前案紀錄?
范雲直言,從前幾天警察潛入同事家偷拍性影像和持有兒少性影像被判緩刑、到昨天得知黃子佼也被判緩刑,台灣社會到底怎麼保護孩子免於性暴力前案犯的傷害,真正還做的太少了。
范雲認為,雖然可以修《幼照法》,把《個資法》加入消極資料,但就算修了幼照法、還有《教師法》、《補教法》和《兒托法》等,甚至不適任教練還沒有母法法源可以檢核,所以她接下來會詳細研究「兒少工作證」的具體推動細節,確實防堵惡狼再接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