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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小孩權益要注意!寵物美容日益夯 契約看清楚保障不漏接

    2026-02-22 13:00 / 作者 政治中心
    寵物美容日益夯,消保處提醒,契約看清楚保障不漏接。資料照片
    國人飼養寵物比例持續增加,毛小孩已被視為家庭成員,寵物美容愈來愈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為預防消費糾紛,平衡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雙方權益,政院去年核定農業部擬訂之「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消費者於訂約前可查閱犬、貓美容服務契約規範,維護自身權益。

    內容包含如下:

    契約資訊揭露義務
    犬、貓美容服務業者應將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公告於營業櫃台或場所明顯處;有設置網站或經營社群媒體者,並應於網頁明顯處公告。

    服務內容之說明及確認
    業者應將消費者所選擇之美容服務項目、期間、次數、有無約定指定服務人員、費用及其支付方式,於訂約前向消費者充分說明;並應將實施之犬、貓美容服務內容製作紀錄經消費者簽名確認後,提供正本予消費者留存。

    詢問、照護義務及異常處理
    業者實施美容服務前,應向消費者詢問犬、貓個性、是否具攻擊性、有無疾病等應注意事項,並檢查犬、貓現況,以判斷是否適合接受服務。此外,業者於美容服務實施期間,應提供犬、貓安全環境及妥善照顧。業者發現犬、貓美容部位或生理健康有異常狀況時,應立即妥善處理,並通知消費者;有就醫必要時,應優先送往消費者指定之獸醫診療機構。

    消費者契約解除、終止權
        犬、貓美容服務實施前,消費者得隨時解除契約;美容服務實施後,消費者得隨時終止契約,但單次服務,不適用之。契約解除或終止後,業者應於3日內退費,並可扣除約定手續費(不得逾契約總費用5%,且不逾1千元),及已接受美容服務費用後,將餘額退還於消費者。

    提供履約保障
    業者應就預收犬、貓美容服務費用50%額度,提供履約保障。但契約期限1個月以內,或按月收費,或預收費用,累計未消費金額在1萬元以下者,得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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