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左二)不受二年條款限制,立委黃國昌(右四)與另5名立委2月1日去職。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在競選總統時提出「兩年條款」,現任8名立委除了劉書彬、陳昭姿外,包括黃國昌、黃珊珊等6人將於2月1日辭職,黃等人5日已曝簽署辭書並送交立院,立法院9日發函各單位。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法院註銷名籍公函送中選會,15日內公告遞補名單。
民眾黨兩年條款歷經不少風波,前立委吳春城因壯世代爭議提早一年請辭,由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劉書彬遞補,任期至明年。原先黃國昌、黃珊珊、林國成、麥玉珍、陳昭姿、林憶君、張啓楷等7人均需要在2月1日請辭,不過,因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承諾陳昭姿,完成代理孕母解禁才需要卸任,因此陳昭姿未與其他6名立委遞交辭職書。
立法院5日已收到黃國昌等6人辭職書,並發函各單位。讀者提供
黃國昌等人5日已簽署辭職書,並交付立院。立法院9日發函給秘書處等單位,因6人2月1日起辭去立委職務,若有應辦應結事項,查照逕辦。
立院人事處的查照案,也列入週二程序委員會議程草案。
根據《選罷法》規定,不分區立委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遞補者外,若有缺額,由各政黨登記的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
《選罷法》也規定,遞補作業程序自立法院註銷名籍公函送達中選會起15日內,經中選會完成相關作業後,由中選會公告遞補名單,並回函立法院,完成遞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