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透過專法保障外送員權益。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1/6)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透過專法保障外送員權益,建立最低報酬底線、明確計價單位、資訊透明與救濟機制。
依照三讀通過的專法內容,明確定義外送員、外送平臺業者、報酬、上限期間、運費、每筆訂單等。外送平臺業者是指經營使用電子商務技術進行網際網路交易的平臺,提供合作商家販賣商品或消費者購買商品,並將訂單提供外送員承接的業者;每筆訂單的定義,是一個取件地點以及一個送達地點的訂單。
專法明定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每筆不得低於45元,每年也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
另專法也規定,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每月至少定期發2次,且報酬明細表須載明「報酬總額」、「每筆訂單報酬的計算方式及金額」、「依法令或雙方約定得扣除的項目及其金額」、「實際發給的金額」。
專法也要求外送平臺業者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並以「獨立處理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處理,成員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外送員可申訴範圍包含報酬金額、計算方式、給付時間,或停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等事項。
另外,強制外送平臺業者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當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班的地區,外送平臺業者應停止營業,並通知合作商家及外送員。至於該法施行細則,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勞動部)會商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而該法將至公布後6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