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批評,陳菊已經請假超過1年,卻仍然擔任監察院長,質疑監察院是肥貓院。資料照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2/31)審查《政務人員條例》草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監察院長陳菊請假迄今超過1年,卻無法可管,民眾黨支持此法,也衷心祝福陳菊早日康復,但一個政務官可以請假超過1年,也不在意外界觀感,是因為監察院是肥貓院,有沒有院長沒差。
黃國昌質詢時提問,「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5條規定,公務員請延長病假可留職停薪,但超過1年未痊癒,應依法辦理退休、退職或資遣。為何陳菊可以請假超過1年?
銓敘部長施能傑指出,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政務官可先請完事假、休假後,再請病假,2年內可以請1年假期,目前還沒滿1年,實際情況還要再去了解。
監察院列席代表、人事室主任劉佳慧指出,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事假、病假、特休都要放進去算,可以請65天,如果有不能短期治癒的疾病,2年內最長不得請病假超過1年。
黃國昌質疑,所以先扣掉65天假之外還有1年?身為法律人真的聽不下去,即使依「公務員請假規則」,陳菊請假也早就超過期限,她到底是怎麼請假的?劉說,詳情不清楚,但陳菊都會依規定請假。
黃國昌也提到,總統賴清德日前公布由前立委黃適卓出任監察院秘書長,陳菊目前不在,人事案是誰提的?劉佳慧回應,有循程序請總統公布。黃國昌說,黃適卓曾因以不實言論抹黑對手被判刑,這樣的人還能當監察院秘書長?監察院應先整飭自己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