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檢出瘦肉精未立即通報? 薛瑞元曝:1/15檢出,中央2/2才獲知

2024-02-23 17:01 / 作者 胡家銘
立委吳沛憶質詢。廖瑞祥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23)赴立法院進行食安專報。針對台中的瘦肉精事件,民進黨立委吳沛憶質詢時表示,中市府發布的時間點,是否太倉促?還是太慢了?因為事實上根據後續資料,中市府檢驗出西布特羅時間是在1月15日,一直到2月2日對外發布訊息前,中央有收到任何台中市政府的資訊?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說明,中市府的自治條例有規定,當驗出後24小時內要先通報,但中央一直到2月2日才接到訊息,若在1月15日就獲知消息,就有足夠的時間跟其他縣市採樣同批號豬肉再次檢驗,為此就能完成溯源追查。

吳沛憶問及,中央包括農業部、衛福部馬上抽驗,有委員提到,即便在同批次的肉品抽驗,因為有3%未檢出,代表剩下97%是有問題的,這樣的陳述,是否符合科學的理解?陳建仁說「不符合」,並進一步解釋,因為同批次通常在食安調查就檢驗調查出來,如果同批次都沒有,就表示安全的,「所以這樣的推論是不合理的」。

吳沛憶指出,食安向來都是做抽驗,包括公安檢查也是做抽檢,她說:「道理很簡單,因為有科學依據,按照抽樣辦法告訴大家,只要做抽檢,對結果可以得出相關推論」;如果要「豬肉普篩」,這任何政府機關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都不可能有辦法運作。陳建仁也點頭表示同意。

吳沛憶接著詢問,台中檢驗出這樣一件豬肉是不尋常的,但台中市政府發布的時間點,是否太倉促?還是太慢了?因為事實上根據後續資料,台中市政府檢驗出西布特羅時間是在1月15日,一直到2月2日對外發布訊息前,中央有收到任何台中市政府的資訊?對此,薛瑞元透露:「沒有,2月2日才接到訊息」。

薛瑞元說明,台中市政府自己的自治條例有規定,當驗出後,24小時內要先通報,通報後有48小時可以做處理,進行風險產品的下架。如果是在1月15日就接到通報,就有足夠的時間跟其他縣市做採樣同批號豬肉再次檢驗,為此就能完成溯源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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