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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服抗病毒藥風險因子調整 移除吸菸者、增產後6周婦女

    2022-05-23 15:59 / 作者 李英婷

    針對65歲以下確診符合13項重症風險因子之一者,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指揮中心今(5月23日)宣布,即日起移除1項風險因子,「吸菸或已戒菸者」即日起自用藥條件移除。而增加「產後6周內婦女」為輝瑞(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



    新冠肺炎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對象調整。指揮中心宣布,原列入重症高風險因子的「吸菸或已戒菸者」,經過21日專家會議認為證據不足,因此即日起決議自用藥條件移除,「吸菸或已戒菸者」須搭配任一其他風險因子,包括癌症、糖尿病等,方符合用藥條件。







    確診且具13項風險因子其一可開立口服用藥,即日起移除「吸菸或已戒菸」。(圖/指揮中心)




    另外,孕婦或產後6周內婦女,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可使用。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強調,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與產後6周內婦女臨床資料,因此臨床醫師必須經充分告知且病人同意下,始可使用。但婦女用藥時若有意願持續哺乳,另需綜合評估餵哺母乳益處與對嬰兒可能風險,若決定哺乳應遵守循感控措施。







    口服用藥適用條件新增孕婦及產後6周,但有意願持續哺乳得特別注意。(圖/指揮中心)




    陳時中也重申,並不是所有確診者都需要使用藥物。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需符合任一重症高風險因子。重症高風險因子包含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慢性肺病、肺結核、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身體質量指數(BMI)大於30、影響免疫功能疾病,及孕婦與產後6周內婦女(僅適用Paxlovid,不適用莫納皮拉韋)。



    另,陳時中表示,這兩天會宣布篩檢站轉型成「診斷+領藥站」,但主要功能還是PCR採檢。未來快篩陽性後,經過醫師診斷確診後,即可依通知前往篩檢站領取相關藥物或進行通報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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