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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劇泰斗顧寶明病逝 第三任妻竟在10日內將千萬遺產盜走 

    2023-08-24 10:24 / 作者 呂志明
    顧寶明。資料照
    資深國寶級演員顧寶明,去年3月19日因心肺衰竭病逝,未料他的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卻在他往生後10日,利用網路匯款方式,將顧存在銀行的1058萬3320元,轉匯到自己的帳戶,陳女雖堅稱財產是夫妻共有,領的錢也多用在追思會上,但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追思會的錢大多是果陀劇場負責,因此不採信陳女辯解,陳女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及違法製作財產權紀錄取得他財物罪起訴。

    顧寶明生於1950年,1982年曾以《他不重,他是我兄弟》獲得金鐘獎最佳男主角,1992年再以《暗戀桃花源》拿下第29屆金馬獎最佳男配角獎,他在戲劇作品堪稱「國民爺爺」,曾飾演電影《投名狀》,也在真人版《櫻桃小丸子》扮演友藏爺爺,2022年3月19日因心肺衰竭離世,享壽72歲。

    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指控,父親去世後,後母陳燕青竟在10日內,將父親的700萬元定存、200萬元活存、3檔股票及數萬元人民幣等共約1100萬元陸續轉到自己的帳戶,因此提起侵占、偽造文書告訴。

    陳燕青到案否認犯行,辯稱她的娘家給她200萬元,她存放在顧寶明的帳戶裡,再加上顧寶明的刷卡費、電話月租費、醫藥費,以及事後舉辦的追思會都要用到錢,才會提領這些錢。

    但檢察官調閱顧寶明生前的資料,發現他的刷卡費用才1、2萬元,電話月租費僅1000多元,醫療費用也才2萬多元,至於追思會約100萬元,但這筆錢大多是果陀劇場在負責,即便陳女所說這些錢都是她出的,總費用才300萬元左右,根本用不到1058萬元。

    檢察官在調查後不採信女的辯解,認為她涉犯《刑法》216、220、210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及同法339條之3第1項,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詐欺取財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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