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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侯友宜「餵藥案」賴清德、戴瑋姍挨告社維法 法官「萬言書」裁定不罰

    2023-11-08 17:52 / 作者 侯柏青
    賴清德公布競總組織架構。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戴瑋姍,今年在臉書砲轟「餵藥案侯友宜行政怠惰」等言論。新北市議員呂家愷認為,賴清德指示戴瑋姍在內文裡扭曲藥物檢測結果,造成民眾恐慌,告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台北地院認為,無從證明兩人明知不實而故意散布於公眾,裁定不罰,而裁定書內容高達11609字,引來不少人朝聖。

    呂家愷向警方告發指出,賴清德疑指揮戴瑋姍在今年6月14日在臉書撰文,並開地球,內容提及「藥物濃度檢測結果高達64,證明就是有被餵食巴比妥」等不實訊息,造成民眾對幼教機構的信任崩潰,加上媒體和政論節目渲染,導致大眾恐慌,影響公共安寧情節重大。警方依《社維法》移送北院裁處。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選工作室發言人呂家愷(左)向警方舉發賴清德及戴瑋姍散布假訊息。資料照。廖瑞祥攝


    賴清德:評論此案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

    賴清德委任律師黃帝穎進行答辯,強調賴清德的評論有所本,且經過合理查證,對於公共事務合理評論,並非無的放矢,不構成社維法。此外,依據司法實務及學說見解,國家審查人民的「政治性言論」時應給予較大程度保障,司法機關不應使發表政治言論的人民或團體動輒得咎。

    此外,本案的告發人(呂家愷)為掌握國家公器的民代及侯友宜陣營,賴清德發表的言論也是關心幼兒健康權益的公共事務,況且,新北幼兒園餵藥案本來就該接受社會監督。

    戴瑋姍則委任律師洪偉勝等人辯護,她強調沒有捏造不實謠言散佈於眾,撰文時主觀上也沒有認知有錯誤訊息,且侯友宜也曾親自說明,並在赴政治大學演講時兩度鞠躬向社會道歉,況且,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更認定幼兒檢出藥物反應是事實,她沒有推測或捏造。

    她更舉出國民黨民代的諸多發文,認為在發文前,新北市長、新北教育局長及議員、立委等都已定調幼兒園事件為「餵藥案」,文章內容絕非謠言,且發文後也有專業醫師發表類似的意見。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發文質疑「餵藥案」遭移送社維法,法院裁定不罰。圖片來源:民進黨中央提供


    戴瑋姍:身為新北議員有職責監督市府

    戴瑋姍認為,她的主要工作是新北市議員,基於職責,有必要對公眾矚目事件發表評論,促請新北市政府不能再怠慢,絕非擾亂公共安寧及秩序,她認為,文章內容關於市府延宕怠慢、國民黨轉移焦點的評論均有所根據,告發人蓄意忽略新北市府和市長都已經確認「幼兒遭餵藥」的事實,而且也道歉了。

    北院指出,要構成《社維法》移送條款,必須符合行為人主觀上的目的是將不實事項散佈於公眾,且故意或惡意,散佈謠言的內容,形式上還要足以讓聽聞者產生「心生畏懼與恐慌」,進而影響公共安寧。

    北院根據戴瑋姍的臉書發文,認為縱使事後證明,其對送驗報告的意義解讀有誤,但審酌她以個人立場發文的目的,應是在促請對立黨籍(國民黨)執政的新北市政府應該積極處理等,她向法院陳述的理由並非不可採信。

    北院:判讀報告不夠專業不等於故意散布謠言

    此外,移送意旨雖然認為,戴瑋姍的文章內容有故意扭曲之嫌。但北院認定,有可能是無法真正理解檢驗結果、參考區間的專業判讀意義,未提前諮詢專業意見,就因該議題具有輿論高度時效性,就在個人臉書做出意見評論。戴瑋姍是為民喉舌、代民監督的議員,在政治專業上或許有不夠謹慎之處,但這種情形有可能是個人或所屬議員幕僚在閱覽或解讀報告時,在判斷送驗報告的專業度尚有不足,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並非她明知不實還故意散布謠言。

    北院認為,如果戴瑋姍存心混淆真相、散布謠言,想影響公共安寧,應該不至於將送驗報告一併公布,否則豈不是讓人更容易比對出文章內容的謬誤?

    北院指出,當時社會上因為涉及幼童健康、民間托育環境、幼教安全的社會事件,引起多數國人關心,戴瑋姍因具備民意賦予監督新北市府的市議員身分,提出送驗報告,並且質疑孩童血液及尿液檢測的諸多疑慮,縱然文中錯誤解讀鑑驗報告的結論,但不能認定就會造成民眾對幼教機構的信任崩潰,並影響公共安寧的重大情事。

    北院:戴瑋姍以個人身分發文,和賴清德無關

    此外,告發意旨認定戴瑋姍是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因此推論賴清德同樣涉及散布謠言,這部分,賴清德提出公開發言的逐字稿,強調他是根據媒體報導,以「醫師身分」及「醫療角度」表示意見,而他的公開發言,並未提到和戴瑋姍臉書上發表文章的相關內容。

    法院認定,戴瑋姍是以個人身分發言,並不是以總統競選團隊發言人之姿發言,且文章裡也沒提到賴清德競選團隊或相關競選活動,無法推論戴瑋姍的言論和賴清德有關聯。此外,根據賴清德方面提出的逐字演說內容,其表述方式與戴瑋姍的文章不同,也沒有提及檢驗報告或相關意見。雖然賴清德具有醫學背景、戴瑋姍又身兼競選團隊發言人,但仍無從認定賴清德和錯誤解讀送驗報告有何關聯。

    法官認為,兩人身居我國重要的政府官員和執政黨政治人物,發表的言論會對社會輿情和政策走向產生相當影響,但依據卷內資料無從證明兩人故意散布謠言,而且縱使戴瑋姍公開發表的文章確實有不符真實的情況存在,但她在刊登之初已經附上來源依據,社會大眾仍透過其他方式揭發或更正訊息。而內容也並沒有讓見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的集體負面心理,因此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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