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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88會館案帶風向 媒體、檢察官均獲不起訴

    2023-12-11 11:06 / 作者 呂志明
    今年5月5日,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圖右)赴檢評會接受約詢。資料照。侯柏青攝
    去年88會館風暴發生時,媒體大肆報導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在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時,交往複雜,不僅涉足88會館,出門都帶名酒,在檢警發動搜索時,通知主嫌郭哲敏快跑,甚至在案件曝光後,還打電話給新北檢承辦檢察官王涂芝,在接受行政調查時,對外說沒有去過88會館,其中黃錦秋對壹電視、聯合2媒體記者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則對王涂芝提出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都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成立AE博奕集團經營線上賭博,非法獲利達16億5609萬4410元,又為了將這些犯罪所得自境外移入台灣,違法經營地下匯兌,經手金額高達217億餘元,去年底,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指揮刑事局發動搜索約談時,郭哲敏卻在事前逃亡海外,同年11月11日新北地檢署對郭發布通緝,直到今年7月間才被泰國警方逮捕,8月10日被遣返台灣歸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今年8月10日在重裝武力層層戒護下,押解返台歸案。資料照。翻攝畫面


    就在郭哲敏被通緝期間,傳出郭哲敏交友廣闊,許多政治人物、警政高層甚至檢察官,都曾到他的會館接受招待,其中被點名的即包含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在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時,與偵辦此案的檢察官王涂芝都曾去過88會館。

    在媒體報導中,黃錦秋認為壹電視新聞部簡姓經理,在警政記者群組「警政魂◎敬一杯社…」事先放話帶風向,指黃錦秋下令刑事局放掉地下匯兌主嫌郭哲敏「小明」、通知小明(郭哲敏)出國,「他 黃主任 出入88會所超過5次」、「管風紀的」、「自己還跟林秉文 過從甚密」,認為這名簡姓經理涉犯加重誹謗罪,

    另外,今年5月5日下午檢評會約詢黃錦秋,約詢尚未結束,聯合報張姓記者即發布即時新聞,內容包括「檢評會今天首度約談黃錦秋說明,黃主張自己沒有去過『88會館』,強調自己沒接受招待,而且出門吃飯都會自帶35年的約翰走路藍牌」。

    黃錦秋認為當時會議都還沒結束,記者竟然知道他在會議中所發表的言論,認為一定是記者與檢評會的人員共謀,利用不詳的設備工具竊聽會議內容,因此對這名張姓記者及其聯合報的社長、總編緝等人,提起妨害秘密罪告訴。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資料照。王涂芝提供


    不僅如此,88會館案遭到波及的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認為檢察官王涂芝於去年12月10日藉由媒體報導黃錦秋在案件曝光後曾打電話給她,引導或暗示她在接受行政調查時,對外說沒有去過88會館。另外王涂芝在接受新北檢、高檢署訪談時,說他帶王涂芝去88會館歡唱,讓外界誤認為涉足88會館,對王涂芝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

    壹電視簡姓經理雖然否認群組裡的文章是他PO的,但檢察官在傳喚群組成員後確認是他所為,但認為當他在PO文前,早己有類似的新聞報導,簡姓經理當時在PO文後,也有傳送訊息表示這些內容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佐證,其主觀上並無誹謗的犯意。

    至於聯合報張姓記者雖然承認新聞是他報導的,但否認有妨害秘密的犯行,辯稱,因為他在業界有聽說黃錦秋在宴席中喝藍牌,他猜測她向檢評會陳述時,會強調自己沒有接受招待,都會自行帶藍牌前去。

    檢察官就這個部分認為,張姓記者身為媒體人,自行臆測黃錦秋在檢評會會議中的言論,在未經查證下即撰寫新聞發布並非妥適,但不能僅憑新聞內容與其相近,就認為有竊聽該次檢評會會議過程的犯行。

    另外,黃建榮控告王涂芝,說黃錦秋曾打電話給王涂芝,要她在接受調查時說沒去過88會館,檢察官認為這個部分,就算是報導內容不實,但遭毀損名譽的是黃錦秋,而非黃建榮,且黃建榮既非是黃錦秋的法定代理人,也非配偶,因此黃建榮並無告訴權。

    而他所提告的第2個部分,指王涂芝在接受行政調查做不實陳述,最後經高檢署新聞稿公布,讓外界誤以為黃建榮有涉足88會館部分,檢察官認為當時提到黃建榮有去88會館的除了王涂芝外,也有警務人員受訪時提到黃建榮有去過88會館,因此難以認定王涂芝有任何不實的除述。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記者及王涂芝的罪嫌不足,全都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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