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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怨恨主委竟在私人水塔丟老鼠藥報仇 恐怖鄰居二審判5月

    2023-10-31 15:10 / 作者 侯柏青
    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新北市洪姓男子不滿社區大樓的楊姓主委處理公共事務的方式,在2020年將滅鼠藥「可滅鼠」(brodifacoum)投入楊男夫婦私人使用的兩座水塔裡,楊男和妻子產生腿部發癢紅腫的過敏反應,報警蒐證並將水塔上鎖。洪男事後二度投放失敗,被監視器拍下犯案身影。高院今天依傷害罪判洪男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洪男不滿楊姓主委對於增設車位等公共事務的處理,在2020年8月6日偷偷帶著具抗凝血劑作用且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的老鼠藥「可滅鼠」(brodifacoum)到社區頂樓,投入楊姓主委夫婦專屬使用的兩座私人水塔,造成楊的腿部發癢紅腫等過敏反應,其妻皮膚也發癢難耐,兩人察覺水有異味,到水塔檢查發現裡面有藍綠色懸浮物,經警方採樣確認為老鼠藥。

    洪男同月30日下午,拿著裝老鼠藥的保特瓶前往私人水塔準備故技重施,不過,楊姓主委早有防備,他事先在該社區頂樓裝設監視器,還將兩座私人水塔的蓋子鎖住,導致洪男沒辦法投藥。

    楊姓主委的妻子從監視器畫面上監控到洪男就是真兇,衝上頂樓逮人,楊姓主委則立刻報警,洪男見狀趕緊把老鼠藥倒下防水巷裡想湮滅證據,但事情已經曝光,警方逮住他並循線找到老鼠藥。

    洪男遭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他強調從未投放任何物品進去水塔,8/30當天只是想丟「肥料」教訓一下對方,他絕未投老鼠藥,不過法院認為他飾詞狡賴,判他5月徒刑。

    檢方認為判太輕上訴高院要求「從重量刑」,檢察官向法院強調,如果楊姓主委夫婦及家屬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長期飲用遭污染的水源,身體健康狀態恐怕造成終身不可逆之損傷,要求法院將洪男犯行的惡劣程度列入量刑因子,予以重判。洪男仍然否認犯罪。

    但高院認為,原審量刑沒有違反比例、平等原則或罪刑相當原則,不能因為和檢察官主觀期待有落差,就認為量刑不當或違法。高院據此認為檢察官上訴無理由,今天駁回上訴,洪男維持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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