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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捅176刀!小開追女被拒行兇 想冥婚求再審遭駁回

    2023-10-07 14:40 / 作者 綜合中心
    男子王鴻偉追求女子不成,竟將對方狠心殺害,狂刺176刀。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建商小開王鴻偉23年前因追求女子張雅玲被拒,憤而開賓士車撞擊張女,還將張女拖到淡海狂刺176刀奪命,死者頸部幾乎被砍斷;2009年最高法院駁回王男上訴,死刑定讞,但至今未槍決。由於王男曾對母親說「妳們先不要跟對方和解,到時賠了錢又賠了兒子」,被認定無悔意,他認為法院斷章取義,還說願意跟對方冥婚,因而聲請再審,但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2000年9月26日,王鴻偉追求20歲女子張雅玲遭拒絕,他竟開著賓士車將對方撞昏、拖到淡水商工路草叢狂刺176刀奪命,還意圖偽裝成姦殺棄屍,警方發現遺體時,張雅玲臉、手、背部遍布刀痕,頸部幾乎被砍斷,死狀悽慘。

    警方調查,王鴻偉追求張女遭拒,還在日記寫下「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不要想得到!」但王母認為兒子殺害的是「女友」,並表示兒子曾拿女方照片給她看,還說兩人正在交往,但張女家屬否認,指兩人從未單獨約會過。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王鴻偉上訴後7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2009年駁回上訴,死刑定讞,但至今未伏法。2017年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更提出非常上訴,認為王男是「突遭情變刺激殺人」,讓死者家屬無法接受。

    不過,由於王鴻偉曾對母親說「妳們先不要跟對方和解,到時賠了錢又賠了兒子」,其律師還要他「讓法官感動」,甚至安排外人來請求,讓最高法院認定王鴻偉毫無悔意,2018年3月8日駁回非常上訴。

    但王鴻偉仍不死心,持續聲請再審,聲稱「如有機會回歸社會,會努力賺錢補償其家屬,也會做冥婚迎娶的動作」,還說當時要家人別和解是「氣話」,法院以他23年前的會面紀錄來判斷他的犯後態度,是斷章取義,判決不當。

    不過高等法院認為,王鴻偉先前多次聲請再審,也曾用過相同事由,也屢次遭到駁回,本件聲請違背刑事訴訟法程序且無從補正,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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