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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口蛋混成液蛋竟標示台灣 檢調搜索福商勝蛋品公司

    2023-09-26 15:02 / 作者 呂志明
    新北市衛生局日前前往「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稽查。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液蛋加工廠「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涉嫌將土耳其、巴西及美國的進口蛋,混合加工製成未殺菌液蛋逾2萬公斤,還標示生產地為台灣,有團膳業者曾在8月份使用該批商品,主要提供桶餐給暑期補習班,總計出餐給20家補習班、約9百名學童吃到餐點,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前往福商勝公司等2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約談負責人等4人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福商勝蛋品公司張姓廠長,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並觸犯同法第49條第1項之食品假冒、《刑法》第255條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嫌,諭令10萬元交保,品管部呂姓主管6萬元交保、生產部張姓主管5萬元交保,高姓負責人雖列為被告,但認為尚有事證待釐清,暫先請回,另公司張姓會計在訊問後也已請回。

    進口蛋爭議不斷,新北市衛生局自9月12日起,與台北、桃園、台中等縣市展開跨縣市聯防稽查,15日擴大查核轄內蛋品加工廠,19日公布,「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液蛋加工廠今年6至8月間將進口蛋與國產蛋混合加工製成未殺菌液蛋共20974公斤,涉嫌以產地為「台灣」食品標示出貨給分布在北部縣市的食品業者。

    衛生局指出,雖然經查產品雖未超過輸入許可有效日期,但虛偽標示已涉及假冒,將以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及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另外,在未獲中央進口蛋品販售流向等更多資料之前,難以釐清是否有更多進口蛋品混用且虛偽標示之情形,依涉《刑法》第255條虛偽之標記及第339條詐欺得利及《食安法》第49條等情事,主動移請新北市調查處後續偵辦。

    另一方面新北地檢署也主動剪報分案,由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雷金書指揮新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查出「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涉嫌將其透過中央畜產會自土耳其、巴西及美國等國輸入之蛋品,加工製成蛋液後,虛偽標示「原產地」為「臺灣」,將外國生產之雞蛋假冒為臺灣生產,出貨銷售予烘焙及團膳業者,影響國人健康及消費者權益。

    專案小組在搜證告一段落,於昨(25)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福商勝蛋品公司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營業處所及高姓負責人住所等2處地點執行搜索,查扣相關進銷貨帳冊等物證,另外通知高姓負責人及公司主管等4人到案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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