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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爽報案人像瘋子 警員竟拍下整份筆錄傳給女友訴苦

    2023-08-25 12:35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外觀。資料照。侯柏青攝
    台北市警局某派出所的陳姓警員,在做了1名婦人的報案筆錄後,覺得報案人像瘋子,竟然將所有筆錄拍照後傳給女友;又因為了一件搜索案與長官起爭執,將搜索票拍下傳給女友評評理;不僅如此,他還用刑案資訊系統幫女友查他人個資,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男涉犯《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提起公訴。

    據了解,陳姓警員的女友,在博奕網站擔任客服人員,負責在線上招募會員,陳男與女友的感情很好,在工作上遇到什麼事情都會與女友分享,有時還會利用「刑事資訊系統」幫女友查個資。

    2019年至2021年間,陳男女友因為公司或是個人有債務糾紛,請他幫忙查詢對方的個資,陳男就以其他同事的帳密登入刑事資訊系統,幫女友查了2個人的個人資料,再將資料傳給女友。

    不僅如此,有一回陳男任職的派出所向法官聲請搜索票,要前往轄區1家按摩店執行搜索,由於到底要在何時前往搜索,陳男與所長起了爭執,陳男認為所長根本不了解狀況,竟然拍下搜索票傳給女友,請她評評理。

    還有1次,陳男在替1名婦人製作筆錄,事後陳男認為這名婦人根本就是1個瘋子,就用手機拍下所有筆錄傳給女友奇文共欣賞。另外有次女友向他檢舉某人疑似吸毒,他進入「刑事資訊系統」查出嫌疑人後,竟然查詢的資料傳給女友。

    事後陳姓警員的女友因為涉及賭博案件遭到搜索約談,女友的手機被查扣勘驗時,發現裡面竟然有警方「刑事資訊系統」查詢的某位民眾的個資,追查後才發現是陳姓警員傳給她的,因此將他約談到案。

    陳姓警員到案後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他涉犯《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考量他自白犯罪,因此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8萬元給公庫。

    檢警繼續將陳姓警員女友的手機進行數位採證,又發現他把報案筆錄、搜索票、查詢吸食毒品嫌疑人的個資,全都傳給女友,還幫女友查房東的個資,因此認為陳男的行為涉犯《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這回依法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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