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蟑螂稱「蜆仔咬舌自盡」勒索廠商200萬還私吞!大城鄉代貪汙起訴

2023-07-26 13:02 / 作者 侯柏青
彰化縣大城鄉代陳何男。翻攝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方公職人員資訊專區。
彰化地檢署查出,無黨籍大城鄉代陳何能2021年底,趁綠電廠商施作升壓站工程時率領民眾抗爭,聲稱打樁產生的振動會影響「蜆仔」(文蛤)的成長,造成蜆仔「咬舌死亡」導致產量大減,逼得廠商拿出200萬元補償金和解,他卻只圖利親友,還拿錢讓媽媽修房子,部分養殖戶反而領不到錢。彰檢近日將依他《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及《刑法》強制罪起訴。

檢方查出,某綠電廠商預定在彰化縣大城鄉沿海開發光電廠,陳何男於2021年12月間,以鄉代身分出面向這家廠商表示,升壓站施工打樁產生的震動將影響鄰近養殖蜆仔之成長,造成蜆仔咬舌死亡產量減少,養殖戶權益受損。他威脅廠商,如果不立即停工,後續可能將引發「民眾抗爭」等。

檢方查出,廠商事後繼續施工,陳何男率眾前往抗爭,離譜的是,他完全不顧現場機具及施工人員安危,就強行站立在巨型打樁機旁,逼得廠商只能暫停操作打樁機,他揚言打樁震動會造成蜆仔受損,將煽動村民到場發動更大規模之抗爭。

廠商擔心如果停工將造成更巨大的損失,因此和陳何男協議交付200萬元補償金,但陳何男竟把這筆錢當作自己的,他根本沒有實際向養殖戶說明發放條件和標準,前後只告知他弟弟和跟他要好的朋友,要他們依自己對距離、面積的認知填寫補償金額,而且「自行決定申報金額多寡,不要太誇張即可!」

更離譜的是,他還把媽媽修房子的費用和多年未養殖的蜆池一併提出申報,至於和他「不要好」的養殖戶,陳何男則刻意要求他們「低報補償金」。

檢方認定,陳何男把這筆錢當成個人所有恣意亂發,到致部分蜆戶雖然符合補償方案,卻未接獲通知領取補償金,或者是,有養殖戶明明符合補償條件,但他們詢問陳何男時卻慘遭拒絕,領不到半毛補償金。此事旋即引發地方騷動,質疑聲浪不斷。

陳何男發現,地方質疑他侵吞款項的聲浪四起,趕緊回頭補破網,不斷修修改改他已經領到的補償金數字,最後還被逼到把剩下還沒發放的46萬元還給廠商。

專案檢察官蔡勝浩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調查局彰化縣調站及彰化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年4月14日發動搜索約談。檢方近日偵結此案,認定陳何男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及《刑法》強制罪,檢方扣除已發放給養殖戶及返還廠商的款項後,另向法院聲請沒收他實際A走的36萬元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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