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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法官開審「酒駕致死」 死者家屬律師斥:他沒坦承,只會抄佛經沒有用

    2023-07-24 13:34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開庭,旁聽民眾相當踴躍。陳品佑攝
    男子李佳修去年酒後開BMW撞死王姓單親爸遭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首度開審,李佳修認罪,但辯稱因為對方先煞車,他來不及閃才肇事,委任律師說,「他深感後悔,如果再選擇一次,絕對不會再犯下這麼愚蠢的錯誤」。但檢方隨後打臉,指他「沒有值得同情之處」;王男的母親委任律師則斥,李男未坦承過錯,不是辯解自己不小心,然後抄抄佛經就有用。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11月13日晚間11點多,李男開車到北市東區夜店喝酒,然後到附近的酒店續攤,凌晨4點21分飲宴結束後,曾姓少年開車載李佳修離開酒店,但才開沒幾分鐘,李佳修就要曾姓少年換手讓他開。李男酒駕又超速,行經行政院旁的地下車行道時,急撞前方王姓男子開的轎車,害王男送醫不治,副駕駛座上的友人則受傷。

    今天檢審辯陣仗驚人,北院今天由3男3女國民法官,搭配合議庭審判長林鈺珍、陪席法官吳玟儒及洪甯雅等3名職業法官審理;公訴檢方則由高光萱、黃振城及楊舒雯出戰,李佳修自行委任律師范瑋竣、劉迦安出庭;死者王姓男子的媽媽今天在指認室以視訊方式出庭,並委託游敏傑等兩名律師幫兒子討公道。

    檢方當庭勘驗6張彩色版「屍體照」及播放案發現場「監視畫面」,國民法官全都毫無懼色的觀看螢幕。

    國民法官開金口發問,審判長續追細節

    備位國民法官1號(男)率先問李佳修,「凌晨4點多開車有頭腦不清嗎?死者是不當煞車而煞車,你才撞上去的嗎?」他回答說,「他突然煞車,我就撞上去了…」隨後李佳修沉默了一陣,審判長追問他「能不能再詳述經過?」他才緩緩地說,原本開在死者後面,然後死者煞車,他因為來不及閃,加上無法掌控方向盤,就不小心撞上去了。

    5號國民法官(女)則不解地說,「你幾點喝酒?喝了多少酒?」李佳修回答,他在案發前夕的晚上11點陪朋友去夜店,一開始沒喝,之後才在朋友勸說下開始喝,而且喝了「2瓶香檳」,之後去酒店續攤。

    審判長林鈺珍持續追問細節,「你去夜店又去酒店嗎?你喝了什麼酒?隔了多久以後開車?」李男坦承,他去夜店先喝了2瓶香檳,然後去酒店以後到底有沒有喝酒「我都忘了」,其實,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離開酒店的,只知道離開後「中途醒來」,發現自己就坐在副駕駛座,接下來他就和負責開車的14歲曾姓少年換手,他再次強調,是前方的車子突然踩煞車,他來不及閃就出事了。

    李佳修委任律師范瑋竣則幫他解釋說,李佳修因為工作關係必須喝酒,當時他酒後醒來發現,竟是沒駕照的曾姓少年在開車,才會換手駕駛,他事後非常後悔,但他是因為對方煞車才不慎肇事。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陳品佑攝

    被害家屬律師狂轟:他沒誠心悔過

    但這個說法顯然無法讓被害人家屬滿意。被害家屬委任律師游敏傑表示,「我們渴望了解真相,不是被勸和解而放下!」他質疑,真相是李佳修來不及煞車嗎?他的供詞和證據根本不符,李佳修沒有坦承自己的過錯,不是辯解不小心、然後會抄佛經,再講自己是緊急煞車就有用的,被害家屬渴望知道真相。

    他接下來拿出案發地點(行政院旁車行地下道)監視器畫面表示,前方的車輛(王男)的煞車燈在開往地下道前早就亮了,監視畫面顯示,李佳修的車子在兩秒內曾經3度亮起煞車燈,明明是踩了又放,李佳修明明有充足時間踩煞車,他卻沒有持續踩煞車,反而在關鍵那一秒放開,加速往左邊靠想超車,才會撞上死者的車尾。

    游敏傑痛斥,「他今天不但沒坦承,還辯稱是前車煞車來不及才撞上,希望法官一定要留意這件事!」

    公訴檢察官高光萱當庭表示,李佳修不符合自首要件,檢方下午將傳喚當天到場處理的警察,證明李佳修在自己承認犯罪前,警方就已經開始懷疑他了,而曾姓少年的IG發文也可以證明。檢方認為,李佳修根本不應該調降刑度,因為「他沒有值得同情之處」。

    高光萱喊話國民法官,表示死者很年輕(案發時24歲),希望他們能站在死者立場去思考這件事情,給被害人公平的審判。

    李佳修委任律師劉迦安表示,李佳修觸犯的罪名法定刑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罪名,「情、理、法」應該平衡,不能一昧判重刑,這樣會失去《刑法》矯正功能。她強調,李佳修在案發現場就已經承認肇事,也想賠償被害人,希望能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北院中午暫休庭,下午將繼續開庭,預計傳喚負責到場處理的警察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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