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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方連下兩城!台東縣鹿野、池上鄉民代表賄選判「當選無效」

    2023-04-20 10:44 / 作者 侯柏青
    法槌,翻攝pexels
    台東地檢署查出,無黨籍的台東縣鹿野鄉第3選區平地原住民鄉代當選人陽勝榮、池上鄉第1選區鄉代當選人江鑫貴,在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分別以每票2千元價格買票,檢方將陽、江依賄選罪名起訴一併向台東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法院日前已接連判兩名鄉代「當選無效」。

    檢方起訴指出,陽勝榮為求勝選,去年10月間轉交12000元,透過廖姓、陳姓樁腳,以每票20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結果被檢方攔截查辦。檢方將陽、廖、陳提起公訴,涉嫌收賄的選民因坦承犯行並繳回賄款,檢方認犯罪態度良好,職權不起訴處分。該賄選刑案部分,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中。

    此外,檢方也查出,江鑫貴在去年10月間,也以每票2000元代價向兩名選民買票,他另在隔月透過鍾姓樁腳向鍾的哥哥買票。檢方起訴江鑫貴、鍾姓樁腳,而受賄選民因坦承犯行並繳回賄款,獲檢方職權不起訴。一審已經宣判該賄選刑案部分,江被判處1年10月,緩刑3年。

    這兩起案件由檢察官邱亦麟指揮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關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台東縣調查站共同偵破,由於案件事前蒐證完整,台東地院民事庭4月19日連續給檢方兩只勝訴判決。

    檢方重申,公平、公正與公開的選舉乃是民主政治之基石,檢方期盼透過陽、江兩位當選人的當選無效訴訟案,宣示「賄選者不得享有當選果實」的立場,以防杜嚇阻不法選風,達到乾淨選舉、選賢與能,實現深化民主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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