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1日,王女到新北分署喊冤後,由執行員(左),陪同至出納室繳清罰鍰。新北分署提供
一場因為「一首歌」引發的誤會,代價竟然是18萬元,外加吊銷駕照!新北市一名年約60歲的王姓女子,日前一臉委屈地趕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一見到執行人員,她便忍不住大聲喊冤,強調自己這輩子根本不喝酒,沒想到卻莫名其妙背上了「拒絕酒測」的重罰。雖然滿肚子苦水,但面對強制執行,她最終也只能無奈地掏出信用卡與大筆現金,現場乖乖繳清罰鍰。
這起事件要追溯到2019年的某個清晨。當時王姓女子開著自小客貨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的新北環快交流道。當時前方正設有酒測臨檢站,她也乖乖依指示停車準備受檢。
「我當時停在那裡等了很久,警察都沒有走過來啊!」王女回憶當時情景依然激動。她表示自己滴酒不沾,在車裡等了一陣子,主觀以為警察已經默許她離開,便踩下油門駛離現場。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這一個舉動在警方眼中成了「心虛落跑」。等到幾年後她調閱當天的違規錄影畫面才恍然大悟,原來在她開車離去的瞬間,警察其實有趨前並大力拍打她的車窗示意停車。
「那時候車上音樂開太大聲了啦!我真的什麼都沒聽到……」王女懊悔不已。就因為這場「聽不到的誤會」,她被認定為惡意拒測,直接開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還得強制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這張巨額罰單在今(2026)年2月被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起初王女不服,甚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然而,因為裁決書當時是寄到她位於基隆的戶籍地,儘管她人沒住在那裡,法律上仍視為「合法送達」。等到王女驚覺要打官司時,早已超過了30天的法定救濟期限,一連串的訴訟與抗告接連被法院駁回。
新北分署確認執行程序合法後,於今年6月果斷出手,直接扣押了王女的銀行存款,當場凍結了7萬多元。
一看到自己的銀行帳戶被扣錢,王女這才驚覺事態嚴重,深怕日常資金無法周轉,趕緊在6月11日親自跑到新北分署說明。
在執行人員耐心的傾聽與安撫下,王女雖然滿心無奈,但也明白法規條款無法更改。最後,在執行人員的陪同下,她認命地走到出納室,掏出12萬元現金,剩下的6萬元則現場刷卡,終於一口氣將拖延多年的18萬元罰鍰全數繳清。
新北分署呼籲,駕駛人行經酒測臨檢處所時,務必完全配合警方指示停車受檢,千萬不要憑著自我主觀判斷就隨意開走。若不幸遭到裁罰,應主動繳納或申請分期,切勿輕忽政府強力執行的決心,以免連累自己的銀行帳戶與財產遭到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