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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密照片鑑定非深偽!民眾告發曹興誠涉嫌誣告 檢方認定「提告有據」不起訴

    2026-06-24 14:52 / 作者 呂志明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資料照。廖瑞祥攝
    去年大罷免期間,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因不滿媒體人謝寒冰爆料其與中國籍女子的親密照,憤而提告;不料檢方鑑定照片「非深偽」處分謝寒冰不起訴。事後有民眾質疑曹興誠「明知照片是真的還亂告」,向北檢告發曹興誠涉犯誣告罪。檢察官依照鑑定軟體曾出現無法判定的結果,認為曹興誠提告並非全然無據、今(6/24)日處分不起訴。

    回顧整起案件,去年2月大罷免潮期間,曹興誠高調擔任罷免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領銜人。隨後在2月17日,媒體人謝寒冰突然拋出震撼彈,曬出一系列露骨私密照,爆料曹興誠疑似在2015年與一名中國籍女子發生婚外情。

    起初,曹興誠強硬反擊,痛批現在是AI發達的時代「什麼都能造假」,怒斥爆料者手段卑劣、是典型中共作風,並揚言提告。怎料短短幾天內他態度大轉彎,先是改口承認那是私人照,質疑是中共非法取得交給媒體抹黑,最後更在公開場合大方坦承:「拿我以前交的中國女朋友,這什麼事呢,蠢!」一連串的改口,當時還被謝寒冰狠酸:「曹董!你真的搞得我好亂啊!」

    不過,曹興誠隨後仍對謝寒冰正式提出違反《選罷法》、《個資法》及《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台北地檢署收案後不敢大意,將該批親密照分別送往刑事局與調查局進行權威檢測。

    鑑定結果跌破眼鏡,除了一張照片無法判定外,其餘照片「均未發現深偽(Deepfake)合成跡象」。檢方認為,謝寒冰並非散布謠言,且當時曹興誠擔任罷免案領銜人,其個人操守與動機屬可受公評之重大公共利益事項,因此在日前判決謝寒冰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就北檢做出不起訴處分後,有民眾向北檢告發曹興誠明知這些照片並非深偽合成,竟還提出告訴,涉犯誣告罪,要北檢好好查明。不久,曹興誠在得知不起訴處分後提起再議,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不起訴處分確定。

    至於民眾告發曹興誠涉犯誣告的部分,檢察官依照調查局、刑事局的鑑定報告,認為2個單位利用軟體辯識照片是否為深偽,都有3種結果,有深偽、無深偽、無法判定,最後因為有一套軟體跑出一張照片無法判定,檢察官認為既然科技軟體都曾出現無法完全判定的情況,代表曹興誠主觀上懷疑照片遭動手腳而提告,並非全然無據,難以認定他有惡意陷害他人的「誣告犯意」,因此也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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