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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北市休旅車暴衝撞倒一排車 肇事男竟毒駕遭北檢聲押

    2026-05-27 20:44 / 作者 呂志明
    程姓男子因毒駕肇事,今(5/27)日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呂志明攝
    北市34歲的程姓男子,今(5/27)日上午駕駛休旅車行經松山區建康路時失控撞倒停放路邊的9輛機車及1輛停等紅綠燈的自小客車,警方獲報後前往現場,不僅在其車內查獲毒品,還驗出程男身體有毒品反應,因此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涉犯《刑法》毒駕公共危險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近期毒駕事件頻傳,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對社會帶來深遠影響。為了確保國人行車安全,台灣高等檢察署自5月25日起展開「全國毒駕掃蕩行動專案」,同時通令全國各地檢察署,針對毒駕案件依法採取更積極的行動,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的修正規定,果斷聲請預防性羈押,以強化嚇阻效果,保障國人安全。

    這起毒駕事件發生在北市松山區健康路一帶,程男駕駛休旅車行經該路段時,不知何故車子突然失控接連撞倒停放於路邊的9輛機車及1輛停等紅燈的自小客車。事故現場一片狼藉,10輛車輛倒成一排,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程男表示當時因使用手機導航未專心注意路況,導致車輛失控,警員對程男進行酒測及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酒測結果顯示為0,但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含有依托咪酯(ETO)與安非他命(MET)成分。警方隨即依法對程男進行搜索,在其身上及車內查獲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及安非他命。

    由於程男的行為已涉及《刑法》毒駕公共危險罪,並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警方在今日晚間將程男移送北檢偵辦,同時將肇事車輛也已依法移置保管。

    20:28 出版
    20:44 更新(強制處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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