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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後騎單車遭裁罰 士林分署結合戒酒資源防再犯

    2026-05-13 13:51 / 作者 呂志明
    士林分署書記官對沈男的飲酒習慣,提供酒癮治療相關資訊,並協助轉介專業戒治服務。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家住台北的沈姓男子,因為酒後騎腳踏車被裁罰2200元,因為拒絕繳納被送往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承辦的林姓書記官在得知沈男有飲酒習慣後,秉持柔性執法與關懷精神,主動提供酒癮治療及戒癮相關資訊,並協助轉介專業戒治服務。

    據了解,沈男於2025年間多次因無照駕駛汽、機車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遭警方攔檢,並被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合計6萬2000元。同年7月間,沈男與友人飲酒後騎乘腳踏車返家,途經台北市大同區時,再次因酒測超標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裁罰2200元。由於沈男拒繳,因此被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收案後,依法扣押其銀行存款帳戶後,沈男前往分署辦理分期繳款事宜,承辦此案的林書記官秉持柔性執法與關懷精神,在晤談過程中了解沈男長期有與友人飲酒的習慣,主動提供酒癮治療及戒癮相關資訊,並協助其轉介至專業戒治服務機構。希望透過這些措施,協助沈男徹底戒除酒癮,以達到預防再犯的目的。

    士林分署進一步指出,未來將持續善用酒癮防治資源,向滯欠酒駕罰鍰的義務人及其家屬提供「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的衛教資訊與治療轉介服務。透過行政執行與輔導關懷的雙管齊下,旨在共同守護國人行車安全,營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無論是汽機車或其他交通工具,皆可能危害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未來將持續加強執法力度,配合相關資源,共同推動「酒駕零容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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