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查扣無線電及電子設備。桃園地檢署提供
22歲的林姓大學生,涉嫌非法複製高鐵無線電設備參數並進行冒用,造成3列營運中的高鐵列車緊急停駛延誤合計48分鐘,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將林姓男大生拘提到案,認為林男涉犯《鐵路法》等相關規定,諭知10萬元交保。
台灣高鐵公司行控中心於4月5日深夜23時23分,突然接獲一則來自高鐵台中站的緊急訊號(General Alarm,簡稱GA訊號),導致3列正在行駛中的列車緊急停車,行控中心第一時間試圖聯繫發訊者,但未能獲得合理解釋,且對話中發訊者言辭矛盾,隨後直接關機規避追查。
檢警查扣無線電及電子設備。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鍾瀚逸指揮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專案小組積極蒐證,於4月28日下午拘提林姓大學生到案,同時搜索其居住及工作場所共3處,並查扣相關無線電設備及電子裝置。
林姓大學生於4月29日移送桃檢複訊,經檢察官漏夜後認為其涉嫌違反《鐵路法》第68條之3第1項無故利用電腦系統漏洞入侵重要鐵路機構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以及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相關設施運作,以及《刑法》第184條「以他法致生公共運輸往來危險」及第360條「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相關設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性,諭知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