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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世界銀獎康普茶「好菌好俊」竟用過期原料 負責人百萬交保

    2026-04-13 11:19 / 作者 呂志明
    專案小組查扣好俊好俊康普茶過期原料及產品。桃園地檢署提供
    由金蘭食品第四代鍾淳仁、林思瑜夫婦共同經營公司生產的「好菌好俊康普茶」,竟被查出產品更改有效期限,甚至用過期濃縮汁原料,桃園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發動搜索約談,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鍾淳仁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諭知100萬元交保、林思瑜30萬元交保,2名員工各以5萬元交保。

    依照官網介紹,「All Good Gene's好菌好俊康普茶- 100%天然活菌康普茶- 榮獲國際康普茶協會認證-世界康普茶大賽銀獎,各界達人媒體推薦,使用台灣茶葉,黃金168小時發酵釀出最好喝的康普茶」。

    專案小組查扣好俊好俊康普茶過期原料及產品。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地檢署於今年3月24日接獲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通報,「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有效期限不實等情,檢察長張春暉甚為重視即刻分案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偵辦,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組成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積極調查蒐證後,發現由鍾淳仁、林思瑜(登記負責人)夫妻所共同經營之松樹角股份有限公司、松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生產「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塗改康普茶鋁罐瓶底有效期限標記而偽造有限期限、使用過期濃縮汁原料,或將過期的鋁罐裝康普茶產品裝入香檳瓶而透過實體及網路通路販售。

    4月10日,專案小組前往松樹角、松角22家公司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廠房、鍾淳仁夫妻桃園市桃園區住所共3處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2夫婦及公司徐姓、林姓2名員工,以及1名證人共計5人到案,同時查扣相關過期原料及產品。

    檢察官於翌(4/11)日凌晨訊問被告後,認其等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第210條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第255條第1項之虛偽標記商品罪、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以及《食品安全衛生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第49條第1項之販賣攙偽食品等罪嫌,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鍾淳仁100萬元交保、林思瑜具保30萬元、其餘被告2人均具保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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