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男到場分期繳清罰款。台南分署提供
台南市一名羅姓男子,因為欠繳高速公路通行費、拖欠交通罰單、全民健保,累計1536筆合計72萬7873元未繳,被相關單位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調查後將羅男限制出境出海,羅男得知後連忙分期繳清所有罰鍰。
31歲的羅男,於於2022至2023年間,多次行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累計欠款707筆,還拖欠交通罰單821筆,另外滯欠全民健康保險費8筆,於羅男拒繳,因此遭相關單位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總計移送1536筆,金額高達72萬7873元。
台南分署指出,執行人員於去年2月接案後,依法通知羅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羅男雖於去年6月到場並辦理分期繳納,但僅繳納一期1萬9000元後即中斷付款。分署遂廢止分期繳納協議,再次通知羅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但羅男未能提出正當理由亦未到場。
執行人員依據《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規定,對羅男採取限制出境及出海的強制措施。羅男接獲通知後,於去年12月30日到場承諾分3次繳納欠款,並立即繳納20萬元,隨後於今年3月中旬全數清償欠款。
台南分署強調,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將加強執行相關罰鍰案件,以維護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及資安,守護社會安定與公義。台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若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若拒不繳納,將依法強力執行,以確保公共利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