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妻兒早送出國!中油「最貪執行長」徐漢剪電子腳鐐逃亡 法院發布通緝

    2026-03-20 11:39 / 作者 即時中心
    徐漢(圖左,資料照,翻攝中油網站)在中正路萬巒鄉公所附近破壞電子監控,警方巡邏。讀者提供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逾2710萬元,一審原訂3月23日宣判,他以50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腳環,18日晚間完成報到,隔天下午在屏東萬巒剪斷腳環,棄保潛逃。橋頭地方法院說明,截至今天(3/20)上午尚未尋獲徐漢,早上10點半裁定沒收保證金,並對他發布通緝。

    橋頭地院說明,前中油執行長徐漢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案,先前因法定羈押期限幾近屆滿,2023年6月7日命被告徐漢具保新臺幣500萬元後停押,並限制出境、出海;經檢察官建請法院加碼電子監控,法院審酌其兩名兒子戶籍已於2018年、2019年遷出台灣,也未再返台,其妻亦在2023年徐漢羈押期間出境,至今未歸,因此於2025年5月19日起,對徐漢實施科技監控,即配戴電子腳環,並須每週定時電子報到兩次。

    橋頭地院指出,徐漢於3月18日晚間完成報到後,隔天下午1時55分接獲科控中心通報其電子腳環遭到拆除,地點在屏東縣萬巒鄉附近,法院於下午2點多開立拘票,函請警方及檢方展開拘提行動,同時通知橋頭地檢署、海巡署、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協助搜尋。

    檢警調查指出,徐漢疑似事前規劃逃亡動線,不排除有人從旁協助接應逃逸。徐漢當天上午先前往左營高鐵站,但未搭乘高鐵,而是改搭區間車南下至屏東潮州,隨後再攔計程車前往萬巒,並於當地中正路一帶下車後,以剪刀破壞電子腳環後失聯。

    橋頭地院表示,截至20日上午均未尋獲徐漢,依程序於早上10時30分許裁定沒收保證金新臺幣500萬元,並對他發布通緝。

    橋頭地院說明,一審原訂今年1月30日宣判,因案情複雜延至3月23日,依《刑訴法》第116條之2第3項之防逃規定,命包含被告徐漢在內等4名被告應到庭聽判,不到得逕予拘提。該條立法理由載明「法院於審判中許可停止羈押者,得命被告於宣判期日到庭,藉由未履行到庭義務者得逕行拘提或命再執行羈押之法律效果,確保後續程序順利進行,並達防杜被告逃匿之目的」,亦即法院命包含被告徐漢等4名被告應到庭聽判之目的,是依法所為防逃措施的一環。

    橋頭地院強調,已對被告徐漢施以法令所定之全部防逃措施,並在接獲被告徐漢配戴之電子腳環遭拆卸之第一時間,立即發出拘票,函請各相關機關協助拘提被告徐漢,並在拘提未果後,立即依法發佈通緝。
    即時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