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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良!害台鐵列車斷訊、平交道沒電  台中2賊猛剪電纜線「判3年10月」

    2026-03-19 16:41 / 作者 曹岡陽
    台鐵台中港支線2023年遭竊賊入侵。資料照片
    實在太恐怖!台中囂張竊賊竟把歪腦筋動到台鐵上,嚴重危害列車安全。2023年1月時,陳姓、翁姓男子,竟然先後兩拿大型電纜剪行竊台鐵的光纖電纜,造成列車無法與行控中心聯繫,平交道柵欄無法升起,雖然兩名竊嫌說法不一致,但法官認定兩人均涉案,依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攜帶兇器竊盜罪,合併應執行3年10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2023年1月17日上午11點35分許,駕駛自小客車載翁男前往台鐵台中港支線1K+240M處,由翁男拿著大型電纜剪,剪斷光纖電纜,但因發現電纜處於通電狀態,擔心被電到不敢拿走,全案竊盜未遂。不過,造成無線電訊號中斷,行控中心無法與行駛中的列車聯繫,產生危險。

    沒想到,兩人又不放棄,同年月20日凌晨3點38分,陳男再度駕駛自小客車,搭載翁男前往台鐵台中港支線,由翁男持電纜剪,竊取平交道號誌傳輸系統電纜線12公尺及總電源傳輸電纜線39公尺,並由陳男協助搬運上車離去,導致平交道喪失電力,沿線平交道柵欄因而處於垂降狀態,阻礙人車通行。

    台中地院審理,陳男矢口否認犯行,僅稱把車子借給翁男開,並不知道他去偷電線。翁男雖坦承兩次行竊犯行,辯稱該處為貨運路線,無線電光纜遭剪斷,還有其他傳統方式可供聯繫,不致發生列車追撞的危險,否認有妨害火車行駛安全。

    法官認為,兩人共同犯案明確,因分別曾犯毒品、廢棄物清理法和詐欺,5年內再犯均屬累犯,兩人共同犯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10月;兩人均應執行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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