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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公會理事長被失控女「呼巴掌」! 台中地院挨轟「無作為」長文道歉

    2026-03-17 23:55 / 作者 侯柏青
    台中地院爆發掌摑律師的離譜事件,法警挨轟無作為。取自台中地院官網。
    台中一名女子涉恐嚇律師被起訴,不料今(3/17)天她到台中地院開庭前竟脫序暴走,甚至掌摑身穿法袍的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中院挨轟未及時介入處理暴力事件,引發譁然。全國律師聯合會嚴厲譴責,中院深夜緊急發布長文致歉,強調法警當時緊急將雙方隔開,但當事人報警,警力8分鐘即趕赴現場接手,法院因尊重警方職權未發動逮捕,未來將深切檢討警力配置。

    林姓女子因財產爭訟而攻擊3名女律師,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引發律師界關注,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上月到法院旁聽也遭林女脫口「死亡恐嚇」,中院今天再度開庭,10多名律師川著法袍聲援。不過,林女開庭前在走廊暴走,竟突發性甩吳中和巴掌並攻擊記者,而多名法警緊急圍住林女勸導,卻沒有積極作為,反而喝令「不要拍照」。

    台中地院發生暴力事件,司法院也被流彈掃到。侯柏青攝

    全律會和各地方律師公會今晚發表聲明嚴正抗議,指司法院、中院之前曾發表聲明表示會竭力維護民眾安全,但歷經半年,中院卻再次發生民眾攻擊律師事件,法警在場不但沒有積極介入制止,連民眾在法庭外咆哮、擾亂秩序,法院也沒有派員維護安全,顯見司法院和中院之前的承諾「流於空談」。

    台中地院表示,本院嚴厲譴責暴力,尤其對在法院內公然身著法袍的律師進行施暴,漠視人民進用司法權利,甚表憤慨。有關告訴乃論罪嫌(傷害罪)部分,仍尊重被害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但對於非告訴乃論罪嫌部分,在查明事證後,將依職權告發。本院呼籲偵查、審判機關,能從速、從重追究刑責,以保障人民出入法院安全。

    中院解釋,今(3/17)天下午在第四法庭審理林女涉嫌傷害及恐嚇女律師一案,考量該案具高度關注性,據報,台中律師公會有10多名律師身著法袍到場聲援旁聽。法院於庭前已「預先增派法警」到法庭維安。

    不過在開庭前,林女在法庭外走廊等候開庭時,突情緒激動質問在場旁聽律師,法警為避免雙方發生衝突,本來打算引導林女到其他地方等候,可是林女突然出手掌摑身著法袍前來旁聽的台中律師公會吳理事長。由於事發太突然,屬於當事人「瞬間失控」的脫序行為,在場法警因而沒有在第一時間阻止她突發攻擊,但隨即將林女與吳理事長隔開,並控制現場、阻止繼續攻擊。

    林女多次對律師暴力相向,甚至脫口威脅性命。暴力示意圖。取自Unspalsh暴力示意圖、霸凌示意圖

    中院也解釋,當時為什麼沒有依「現行犯」逮捕林女。

    中院指出,事發當下,法庭外走廊的人潮眾多、法警的首要任務是「迅速將雙方隔離、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因為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而且遭到攻擊的吳理事長已經立刻報警處理,法警當下無從立即判斷吳理事長是否受傷,因此仍優先「維持法院秩序」。事發8分鐘內,即由獲報到場的轄區警力接手處理後續調查釐清,中院基於尊重機關職權,因此沒有發動逮補。

    中院表示,承審法官審理本案時,考量林女在今年2月間已經有情緒失控、嚴重干擾程序進行及涉嫌恐嚇旁聽民眾的脫序行為,又考量到今日在法庭外再現失控暴行,為維護法庭尊嚴、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及保障所有參與開庭人員的人身安全等,承審法官遂認為,本案如果採行公開審理,有可能會妨害公共秩序,才會依《法院組織法》第86條第1項但書規定,行使訴訟指揮權,裁定本案改採不公開審理。

    中院指出,對於民眾數次在院內遭受暴行一事,深感遺憾並表示歉意,未來將深刻檢討相關警力配置,針對具潛在衝突風險的案件,進一步強化維安教育訓練,以提供安全的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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