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光復鄉長林清水。取自花蓮縣光復鄉公所網站
花蓮馬太鞍溪去年9月因颱風引發嚴重洪災,導致光復鄉19人不幸罹難,事件震驚全台。花蓮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光復鄉鄉長林清水、鄉公所秘書張源寶及民政課長王姓課長依《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同時對林清水求刑10年,張、王2人各求刑9年。
花蓮地檢署查出,2025年7月底,馬太鞍溪上游因山體崩塌形成堰塞湖。9月18日,樺加沙颱風來襲,農業部召開緊急會議,並根據專家分析報告,將影響範圍訂為花蓮縣包括光復鄉在內的多個村落。
9月21日,林務局花蓮分署發布「黃色警戒」,建議提前撤離受影響範圍內的居民。然而,當時身為光復鄉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及應變中心指揮官的林清水,卻未能即時返回崗位指揮防災工作,而是持續進行原定的宜蘭參訪行程。
9月22日,林保署花蓮分署發布「紅色警戒」,要求立即執行強制撤離。然而,林清水等人在紅色警戒發布後,不僅未全面執行撤離計畫,反而選擇優先參加民防團訓練,僅針對部分地區進行有限的撤離工作。此外,林清水更於防災關鍵時刻擅離職守,前往牙醫診所進行植牙手術。
9月23日下午2時50分許,馬太鞍溪堰塞湖壩頂溢流,隨後沖毀溪橋及堤防,大量水土泥沙迅速淹沒警戒區域。由於未能落實全面撤離及交通管制,多名居民未能及時逃生,最終導致19人因窒息死亡的重大悲劇。
花蓮地檢署指出,林清水、張源寶及王姓課長在災害應變過程中多次違反災害防救法規定,不僅未積極執行撤離任務,更涉嫌捏造數據、虛報撤離進度,以應付上級單位的監督。
檢方認為,3人身為地方重要公職人員,本應全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但卻因疏失和怠忽職守導致無辜民眾喪生,因此建請對林清水求處有期徒刑10年,對張源寶及王姓課長則各求處有期徒刑9年,以彰顯法律威嚴並撫慰受害者家屬的傷痛。
此外,有民眾針對花蓮縣政府及其他中央機關在此次災害防救過程中的責任提出告訴與告發。花蓮地檢署表示,將持續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積極偵辦,以徹查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