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長期家暴兒子,甚至不給飯吃,遭判1年徒刑、緩刑5年。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台中一名男子涉嫌對兒子施暴長達7年,以衣架、鐵鎚、皮帶等物毆打,甚至不給飯吃,讓兒子只能透過學校營養午餐果腹,直到學校發現男童遍體鱗傷,才揭露此案。台中地院日前宣判,痛批男子粗暴不仁,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1年、緩刑5年,可上訴。
起訴指出,男子與女友共育有4名小孩,一起住在台中市西區,卻自2015年3月起,對年僅9歲讀國小的長子,以每週高達4次的頻率,拿衣架、鐵製木柄或鐵鎚、皮帶毆打、掐頸、罰跪等施暴,見兒子受傷也不帶就醫,甚至沒給飯吃,讓長子只能靠學校營養午餐填肚子。
頻繁施暴導致男童顏面撕裂傷、腰側腫大、背部疼痛、雙膝內側瘀青。2017年,學校發現男童傷痕累累,通報後送醫,男童一度被安置。
未料,返家後,男子又繼續施虐,一直到男童升上國中也不停手,2022年再度被學校通報,送醫診斷左眼眼瞼及眼周圍撕裂傷,二度安置。由於長期遭到父親凌虐,男童也被確診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重鬱症。
檢方去年起訴男子,台中地院審理後,痛批男子行為極盡粗暴不仁、惡性重大,考量到其坦承犯行,也與男童達成調解,並按期支付賠償金,男童目前已復學、返家居住,因此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男子徒刑1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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