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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棒打下體害男童「整根紫」!音樂老師入獄4年半 一審判賠677萬二審大縮水

    2026-01-28 19:04 / 作者 侯柏青
    劉姓音樂老師目前已入監,但他仍喊冤稱被汙衊。資料照。侯柏青攝。
    國小劉姓音樂老師2018年間請小五男童幫忙照顧剛入學的兒子,竟不時賞男童巴掌、言語凌辱,還拿鼓棒打其下體到「整根紫」,害男童確診嚴重身心症,不時出現抽搐及解離症狀,還會求饒大喊「老師我不敢了」,劉師被判4年半目前服刑中。家屬另提民事賠償,一審判賠677萬,二審考量男童的生活、學業狀況趨於穩定,家長照護壓力稍獲舒緩,今天改判劉男賠償217萬元。可上訴。

    惡劣!拿鼓棒敲童下體

    調查指出,劉男原本擔任台北市某國小音樂老師,這名男童除了上一般音樂課,也另外參加劉男指導的課外民俗樂團,劉男和男童父母互動相當良好。劉男於2018年拜託小五童幫忙照顧他剛入學的兒子,但他認為男童照顧不周、參加樂團活動不積極等,竟然開始對男童動手。

    劉男趁四下無人,屢次在音樂教室內痛斥男童,「照顧我兒子都是你的責任…你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我對你太失望了」,甩男童巴掌,孩子跌倒後,再用鼓棒抽打小腿骨、生殖器。可憐的是,男童某次受不了霸凌,回家告訴媽媽,劉男發現後竟飆罵恫嚇男童「為何要告訴你爸媽?」、「你為何要跟你媽媽講我罵你?」劉男還勒著男童領子恫嚇,「如果你把這件事說出去,你就完了。」

    劉男的暴行不只是甩巴掌,他還會一邊用鼓棒抽打小腿骨、生殖器、太陽穴和鼻樑,一度咒罵,「你爸是笨蛋,你媽是傻瓜,才會生出你這個廢物、爛人、白癡」。劉男一路凌虐男童到六年級,某次男童手受傷,他則用鼓棒抽打男童手部骨折打鋼釘處,另猛打小腿骨,還敲打生殖器至破皮。

    男童因為告訴爸媽實話,反而遭到劉男更嚴重的虐待,他自此開始閉嘴不談,但沉默的代價卻是生病。

    劉姓音樂老師霸凌男童,被關還要賠錢。老師霸凌示意圖。本報繪製

    童確診身心症還嘶吼求饒

    調查指出,男童自2019年4月中起,陸續出現頭暈、腹痛及持續腹瀉症狀,父母帶他去身心科就診後確診身心症,但未發現真正原因。而劉男的暴行沒有停止,導致男童症狀越來越嚴重,竟開始發生解離現象,除了在學校和家裡反覆暈厥,過程中也曾重現遭虐打的肢體反應,不斷尖叫求饒「老師,我不敢了」,最後竟無法正常上課和生活。

    隨後父母帶男童到兒童心智科深入診治,才發現可能是受到劉姓老師凌虐的後果,男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合併解離、轉化症狀、焦慮及身心症,其後立即通報兒虐事件,將劉男繩之以法,劉男喊冤仍被判4年半定讞,目前已入獄服刑。

    家長對劉男提告求償,一審認定,劉男必須為暴行負責,考量家屬為此支出醫療費11萬4072元、雜支6萬3990元(頻繁請假自學而購買的尿布、地墊、護條、軟桌、國高中教材等費用),男童父母則受到嚴重精神折磨,一審判劉男賠償男童460萬元、父母各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共須賠償677萬8062元。

    劉男上訴二審,高院合議庭認為,劉男的凌虐行為和男童的身心症狀有因果關係,必須承擔損害賠償。

    合議庭考量,男童罹患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合併解離症狀,受到的痛苦和衝擊相當巨大,且他的父母自案發後長期照顧孩子,另必須反覆陪同就醫,更肩負孩子的情緒支持,相當勞心費力。

    一審雖判賠677萬元,但合議庭審酌兩造的身分、資力及加害程度後,考量男童經歷長期治療,生活和學業表現近期漸趨穩定,父母承擔照料的心理壓力已稍獲舒緩,認為一審酌定的精神撫慰金過高,240萬元是比較合理的數字。合議庭扣除國小給付的40萬元賠償後,判劉男必須另賠男童及父母共217萬8062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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