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翻攝自Google地圖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一名陳姓女約用人員,涉嫌利用中央與地方系統未完整介接的漏洞,與特約醫療器材業者勾結,假造長照輔具購置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案件,詐領補助款高達新台幣5407萬餘元。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對陳女及業者羅男、黃女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陳女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任職於台南市社會局長照管理中心,負責學甲區、麻豆區等地輔具特約單位的簽約、管理與補助核銷業務,因長期經辦相關補助流程,熟知制度與審核機制,進而發現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系統」與台南市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未能完整介接,申報資料無法勾稽比對,也缺乏實地查核機制。
陳女自2020年8月起陸續與學甲區一間特約醫療儀器行負責人羅姓男子,以及麻豆區兩間特約醫療器材行負責人黃姓女子合作,利用上述漏洞動手腳。檢方查出,陳女先下載他人已申報的輔具或無障礙改善清冊電子檔,再以公務電腦竄改日期、買受人、品項與金額等欄位,交由業者依樣製作不實項目清冊、發票及收據,蓋章後回傳,由陳女完成核銷程序,逐級送交不知情主管核章,讓社會局誤信而撥付補助款。
其中,羅男在2021年1月至2025年3、5月間,實際僅申報309萬餘元補助款,卻透過不實核銷方式,讓社會局撥付補助款1621萬餘元,詐得1312萬餘元後,與陳女朋分。另黃女名下兩間特約單位,分別於2020年至2025年間僅申報不到200萬元補助,卻透過相同手法,讓社會局撥付補助款2697萬餘元,黃女詐得2601萬餘元後再與陳女分帳。
檢方統計,三人自2020年8月至2025年5月止,合計詐領長照補助款5407萬3174元,其中陳女分得高達4953萬8963元,大量投入外幣帳戶、股票、保單等金融商品;羅男分得215萬2508元,黃女則分得238萬1703元。
社會局察覺異常後,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由台南地檢署派駐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指揮偵辦,去年9月17日同步搜索陳女住處等9處地點,查扣現金110萬元,以及台幣、外幣帳戶存款共3034萬117元,已依法發還台南市政府;另經法院裁定,扣押陳女名下價值1131萬元的房屋與土地,並查扣相當金額的保單與股票,將由法院認定價值並宣告沒收。
檢方認定,陳女、羅男與黃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檢方指出,被告等人長期利用公務機會,詐領身心失能或障礙者的長期照顧服務款項,時間長、金額鉅,嚴重侵害公共利益與弱勢權益,犯罪情節重大。
檢方表示,陳女與黃女犯後坦承犯行,羅男僅承認部分事實,另考量陳女已繳交或經查扣部分犯罪所得,請法院酌情量處適當刑度,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