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新北市毒駕撞死騎士的黃志豪。侯柏青攝。
48歲男子黃志豪去(2025)年2月假釋期間吸毒開車上路,行經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與中原東路口,竟闖紅燈撞上前方的李姓機車騎士,黃男接受尿液檢測前竟「加水稀釋」卸責,一審國民法庭判8年。高院今天提訊黃男開延押庭,其委任律師強調他沒錢逃亡,盼高院裁定限制住居;黃男則賣慘,主張父母目前只能吃老本度日,希望法院網開一面。法官裁定候核辦。
一審新北地院判決指出,他在去年2/16凌晨施用安非他命,2天後清晨,他開車行經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中原東路口送貨,明明發現紅燈卻沒煞車,往前直衝撞上前方守規矩的李姓騎士,導致對方送醫不治。黃男雖留在現場卻拒絕驗尿,而他當天下午同意採尿後,竟然在尿液裡加水。檢警送驗後發現,他的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濃度分別達6852、00000 ng/ml,才揪出毒駕犯行。
一審國民法庭認為,黃男雖然符合自首要件,但合議庭考量他竟在尿液裡加水卸責,因此不予減刑。合議庭審酌,他有竊盜、施用毒品前案紀錄,素行不佳,且沒有積極和被害家屬和解,加上又在假釋期間犯罪,僅能於責任刑上限「小幅度」向下修正,審酌後判8年有期徒刑。他上訴高院。
由於他的羈押期到1/21屆滿,高院今天提訊他出庭了解。律師主張,黃男之前雖然遭通緝,但原因是沒有收到公文,並非故意逃亡;律師請合議庭審酌他已經羈押快11個月,而且完全沒有經濟能力逃亡,希望法院裁定限制住居。
法官問黃男有沒有意見,黃男吐苦水說,父母沒有工作只能吃老本,且媽媽健康不佳,也沒有其他親人可以幫忙,加上弟弟也在通緝下落不明,希望法院網開一面。法官聽完後裁定候核辦。
庭訊結束後,記者問他「為什麼要在尿裡面加水?」黃男則尷尬回答「忘記了」,隨即加快腳步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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