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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毒品積欠罰鍰逾3500萬元拒繳 批發公司負責人遭裁定管收

    2025-12-15 15:50 / 作者 呂志明
    周姓負責人因拒繳逾3500萬元罰鍰遭台南分署強制執行管收。台南分署提供
    位於台南市的某批發公司,10年前進口雜貨時夾藏管制物品愷他命,遭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依《海關緝私條例》裁處罰鍰,由於該公司拒絕繳納積欠的3532萬4000元罰鍰,且周姓負責人還隱匿財產,最後被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2014年間,這家批發公司報運進口雜貨時,被查獲夾藏愷他命,為懲治走私條例規定的管制進口物品,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依海關緝私條例裁處3672萬8024元,扣除原繳保證金後,尚欠3553萬5800元,因逾期不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經執行後僅受償21萬1800元,尚欠金額合計3532萬4000元。

    台南分署調查發現,該公司自2016年至2020年間,帳戶提領金額高達1000餘萬元,另有銷售額超過700萬元,然而這些資金均未用於清償罰鍰。此外,該公司周姓負責人(53歲)多次未依傳喚到案,且拒接執行人員的電話。

    今年12月12日,台南分署成功拘提周男到案。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其具備「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而不履行」、「有逃匿之虞」及「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等管收事由,遂依法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經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於晚間6時25分裁定准予對周男進行管收。隨即,周男被解送至管收所。

    台南分署強調,對於惡意規避法律責任的案件將依法嚴格處理,並呼籲義務人積極履行法律義務,以免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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