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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詢民眾個資供黑幫利用 竹東警分局警員違反個資法被訴求重刑

    2024-04-30 16:44 / 作者 呂志明
    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新竹縣警局竹東分局某派出所黃姓警員,為了討債竟然利用警政知識聯網查詢民眾個資,不僅如此,還將違法蒐集的個資提供給具有黑幫背景的陳姓、彭姓2名男子利用,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姓警員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密秘罪,違反個資法等罪;陳、彭2人共同涉犯《個資法》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將3人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黃姓警員身為司法警察,,肩負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重要使命,本應慎重行使國家賦予公權力,竟不知潔身自愛,利用其職務上之機會,不僅查詢民眾個資供己催討債務,又與具幫派背景的陳男、彭男私下勾結,幫2人查詢民眾個資作為不法利用,嚴重違背法定職責,敗壞警察形象,足以影響民眾對於公權力的信任且危及被害人身家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黃姓警員自2023年5月8日起,擔任竹東分局某派出所警員,竟自同年9月至今年4月間,在其駐地,假借職務上機會,利用所配發的警政知識聯網帳號,在辦公處所登錄公務電腦後,虛偽登載不實用途於職務上所掌管各該查詢系統的電磁紀錄準公文書上而行使之,先後違法蒐集 4 位被害人的個人資料。

    其中2筆資料做為自己催討債務使用,另外2筆則以通訊軟體LINE、MESSENGER 傳送翻拍照片方式,傳送給具有黑幫背景的陳姓、彭姓2名男子,做為不法利用,嚴重損及被害人權益。

    竹東分局發現此事後主動向新竹地檢署提報,由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科、竹東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於今年4月26日前往黃姓警員辦公室、寢室等處執行搜索,並將黃男拘提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翌(4/27)日再對對陳男、彭男執行搜索、拘提等偵查作為。

    檢察官認為,黃姓男子涉犯《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陳男、彭男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依法將3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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