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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擬貨幣助詐團洗 幣商做水房負責人被訴

    2024-04-22 13:07 / 作者 呂志明
    黃男利用合法公司做掩護,利用虛擬貨幣交易助詐團洗錢。示意圖。本報繪製
    開設5家公司從事虛擬貨幣買賣的黃姓男子,涉嫌利用合法公司做掩護,實際幫助詐欺集團利用虛擬貨幣交易洗錢,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男及公司張姓、李姓、劉姓交易員,共同涉犯《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洗錢罪,依法提起公訴。

    日前有民眾因為投資股票、網路購物、猜猜我是誰等各種詐騙手法欺騙,因此向警方報案,警方受理後從金流開始追查,發現自2022年至2023年的1年間,詐團將錢轉手4、5層後,最後全都匯到5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公司帳戶。

    警方繼續追查發現,這5家公司都是同一個負責人黃姓男子(65歲),巧妙的是黃男最初是先買下2家公司,這2家公司原本是汽機車及其零配件用品以及品牌化妝品、日本精品包包網路銷售,但黃男買下後不到1年時間,卻都將2家公司的職業、行業別加上虛擬貨幣。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不僅如此黃男事後還成立了3家公司,而這5家公司,最後全都是在經營虛擬貨幣買賣,警方認為黃男與詐團共謀,利用虛擬貨幣交易幫詐團洗錢,嫌疑重大,將他函送北檢偵辦。

    黃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所有的答辯似乎都是套好招一般的完美應對,他表示,他買下2家公司時,恰巧碰到疫情嚴峻期間,因為經營不下去才改做虛擬貨幣維持生計,且所有的虛擬貨幣交易都有金流、客戶都有KYC影片、連繫記錄,包含錢包都提供給檢警調查。

    黃男雖然說得頭頭事道,但似乎總覺得有不合理之處,第一是改得也太快了,才買下不到1年時間就轉做虛擬貨幣,一開始買下公司是否有打算要用心經營,且2家公司又恰好都在從事虛擬貨幣買賣,若是賠錢本金又在哪,完全看不出來。

    基隆地檢署。 讀者提供


    檢察官繼續分析卷證發現,黃男曾涉及詐欺案件,最後獲不起訴,另外在基隆地檢署也涉及詐欺案件,基檢曾發動搜索約談並將黃男聲押禁見,但法院卻裁定無保請回。

    這些事證雖然無法證明黃男有參與詐欺集團,助詐團洗錢,但卻讓檢察官更加懷疑黃男有鬼,在仔細分析黃男提供的資料後才發現,竟然會有2個不同的客戶、住的地區也不同,竟使用相同的錢包收款,而這種情況卻出現好幾組。

    另外,通常虛擬貨幣買賣,在客戶匯款後幣商就要立即將虛擬貨幣打過去,但檢察官卻發現有時相差至少半天,甚至還發現有客戶在連繫時說要買虛擬貨幣,黃男的公司還沒有告知錢要匯到那個帳戶,錢卻早在黃男公司PO出銀行帳戶前匯到帳戶裡。

    檢察官另外又向基隆地檢署調閱資料,發現當初基檢雖然沒有押成黃男,卻將公司的劉姓交易員收押禁見,同時在查扣的相關資料中,也發現有不同客戶使用相關錢包的情形,甚至從查扣的手機裡發現在LINE的群組裡提到不同客戶使用相同錢包的問題,他們還有教戰手冊,教導如何避免檢警追查。

    至於客戶KYC的部分,檢察官也發現這些詐團成員幾乎做全套,在購買帳戶時,就要求提供帳戶者拍下一系列的KYC影片,讓他們在面對司法機關調查時,能夠有一套完美的說詞。

    檢察官從這些相關事證,認為劉男所經營的5家公司,猶如詐欺集團的水房,涉嫌利用虛擬貨幣交易幫助詐團洗錢,因此認為黃男及其公司張姓、李姓、劉姓交易員,共同涉犯《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洗錢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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