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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策略? im.B集團要角告曾耀鋒違反銀行法

    2024-04-01 12:44 / 作者 呂志明
    im.B平台負責人曾耀鋒、女友張淑芬。資料照。侯柏青攝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涉嫌以假債權真吸金方式詐騙投資者90億元,主嫌曾耀鋒、女友張淑芬等集團30人被北檢起訴後,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然而被檢察官求處重刑的集團幹部詹皇楷,在法院審理期間具狀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指控曾耀鋒、張淑芬、曾的父親曾明翔及台灣金隆公司涉犯《銀行法》騙他投資,他不僅是被害人,還害他身陷囹圄,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詹皇楷在加入後即已知情,並參與集團進行詐騙,認為曾耀鋒等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曾耀鋒因犯下《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被法院判刑2年6月確定,因桃園地檢署傳拘無著,2016年5月31日發布通緝,曾自知自己總有1天難逃法網,請父親曾明祥自2016年3月24日起擔任台灣金隆興業公司負責人(2018年11月18日更名為台灣金隆科技公司),而曾耀鋒則化名曾國緯,對外宣稱是公司總經理,但為實際負責人。

    im.B平台負責人曾耀鋒女友張淑芬。資料照。侯柏青攝


    2016年間曾耀鋒投資2000萬元在金隆公司成立不動產債權媒合平台,2018年間擴大營業,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其中im.B為I'm Bank的縮寫,運動P2P(peer-to-peer lending)提供債媒合服務,並招募業務員對外推廣「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等資金借貸方案。

    經營之初,曾耀鋒為了規避《銀行法》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經營銀行收受存款業務,對外以原始債權人做為金主,先借款給借款人,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二胎或是三胎抵押權做為債權擔保,再透過平台將不動產債權上架,供投資者上網認購,等到借款人還款後債權就結束。

    由於這種方式量能不大,也沒有太多人來借錢及投資債權,曾耀鋒為了擴展量能,先是將債權分割為小額債權,吸引投資者,等到im.B平台建置後,竟然將之前已經結束的標的,重新包裝成虛偽的債權重新上架,此時投資者所認購的債權,全是虛無縹緲的東西。

    2019年11月間,曾耀鋒又推票貼債權,年息高達13%,因為不動產債權本身,後面至少還有一個不動產擔保,票貼運作的方式,假設有人需要借錢沒有不動產,但有客票(他人或公司開的支票),借錢者就可拿客票做為借款依據進行抵押,這樣就形成一個票貼債權。由於im.B並未提供票貼債權的票借款人是誰,是那家公司開出的票,沒想到這成為曾耀鋒動手腳的關鍵之處。

    依照im.B平台的規定,投資不動產每月領利息,期滿本金歸還,票貼則是到期後本利一起給,一開始曾耀鋒推這個票貼方案時,並不順利,他就創造了192個假投資人,這些假投資人就上網圈購債權,製造交易活胳的假象,許多投資者認為投資期變短,獲利又高,又有人在買,趨之若鶩,願意拿錢出來投資。

    去年4月間,im.B發不出利息時,投資人發覺瞄頭不對,組成自救會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曾耀鋒、張淑芬及集團幹部共30人以及台灣金隆公司依涉犯《銀行法》、《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洗錢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目前全案正在法院審理中。

    沒想到當檢察官起訴後,被檢察官求處重刑的集團幹部詹皇楷具狀向台北地署提告,指控一開始他也是相信台灣金隆的投資方案,也也與其他被害人一樣,砸錢投資後血本無歸,因此對曾耀鋒、張淑芬、曾明翔及台灣金隆公司提起違反《銀行法》告訴。

    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詹皇楷在加入後即已知情,並參與集團進行詐騙,認為曾耀鋒等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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