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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重文疑收賄近千萬法院裁定200萬交保 北檢不服今提抗告

    2024-03-19 16:52 / 作者 呂志明
    國民黨三連霸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為涉貪被移送法辦。呂志明攝
    國民黨籍三連霸台北市議員陳重文,疑收取台灣智慧光網(台智光)賄款及不正利益近千萬元,在議會施壓、護航業者以高價收取台北市警局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台北地檢署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認為雖然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性,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對於這個結果不服,今(3/19)日已提起抗告。

    台北地檢署表示,「原裁定命被告具保200萬元,不足以防範被告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般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於今(19)日依法提起抗告。」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陳重文坦承自己設立的公司驗資不實,而且根據偵查卷內的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公司法》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陳重文的妻子白惠萍。資料照。呂志明攝


    北院根據卷證事證及陳重文供述,認為就他利用實質掌控的公司謀利,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的證詞,和證人供述、卷內事證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此外,偵查是浮動狀態,隨著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因此,在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的利害關係進行勾串,確有事實足認他有勾串證人之虞。

    北院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維護公共利益,並審酌《憲法》比例原則後,衡量尚無羈押必要性,決定用具保代替,據此裁定具保200萬元。

    台灣智慧光網董事長李慶煌。資料照。呂志明攝


    依照台灣智慧光網官網資料顯示,「台灣智慧光網全力配合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的網路光纖化時程,提供全方位服務支持,並遵照「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服務建議書,提供低於GSN公告訂價之優惠價格,協助市政府大幅降低網路成本,提昇工作效率。」

    據了解,雙方和約簽定是在前市長郝龍斌任內完成,雙方簽訂合約時間為25年,各局處可以依照自己業務需求量身訂作簽定特約,其中台北市警局因為各路口錄影監視系統的需求,2017年與台灣智慧光網簽訂特約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

    北市警局在編列2024年預算時,發現台灣智慧光網報價,特約價比一般價高出許多,重新計算後僅需要4.6億預算,與原編列5.5億價差高達9000萬,最後將該筆預算減少至4.6億送到市議會審議。

    台灣智慧光網顧問陳豐源。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廉查出,台灣智慧光網在得知費率將降後,董事長李慶煌找上台北市議員陳重文,並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涉嫌交付賄款及不正利益近千萬元,請陳重文在議會施壓、護航原5.5億元費率,今年1月18日,最後審後通過5.5億元預算,並附帶決議及但書,要求依市府核定費率實支實付才可動用預算。

    立錡雲端科技公司負責人康立錡。資料照。呂志明攝


    今年3月14日,北檢指揮廉政署前往陳重文及台灣智慧光網及其大股東台通光電(股票代號8011)、及2家公司共同負責人李慶煌住居所等26處執行搜索,並約談19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慶煌350萬元交保,陳重文的妻子、台灣創新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白惠萍200萬元交保,台灣智慧光網顧問陳豐源150萬元交保,立錡雲端科技公司掛名負責人康立錡3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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