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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小菲告大S經紀人妨害名譽 北檢認無犯意不起訴

    2024-03-13 10:29 / 作者 呂志明
    藝人大S的經紀人廖瑋琪。資料照。呂志明攝
    藝人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雙方數度對簿公堂,還時常隔空交火,就連床墊都能拿出來吵,日前,汪小菲突然向大S示愛,遭大S經紀人廖瑋琪反「一邊詆毀大S又一邊示愛,企圖干擾法庭審理」,汪小菲認為此語偏離事實影響聲譽,對廖瑋琪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廖女因工作性質代徐熙媛傳送訊息回應媒體,並無妨害名譽犯意,處分不起訴。

    汪小菲與汪爸、前丈母娘大S媽燦笑同框。資料照。翻攝抖音


    去年10月7日,汪小菲帶爸爸與「前岳母」S媽在台北一起吃台菜,隔(10/8)日晚間和中國網紅關立新連線直播時,被問到對前妻「是愛還是可憐」?聲音沙啞疑似喝茫的他深情告白:「愛!」。

    直播中,汪小菲還指具俊曄「那個光頭根本不在台北住,他跑了」,還說:「他們結他們的唄!跟我什麼關係,跟我孩子什麼關係。」關立新提醒他:「她結婚你沒法復婚啊。」他先回:「我不會跟她復婚。」但疑似喝茫的他不久後又說:「那就再復婚嘛,不好嗎?」

    大S(右)和汪小菲曾一起上中國實境節目《幸福三重奏》。資料照。翻攝微博


    汪小菲「真情」告白,被問是否問過大S態度?他坦言沒有,雖被指一廂情願,但他仍表示前妻需要這份愛,「因為她是1個女明星,她需要別人愛」。還心疼大S身體不好,深情地說:「不管怎麼樣那是我前妻,我不會放下她。」

    藝人大S的經紀人廖瑋琪。資料照。呂志明攝


    對於汪小菲的空中示愛,大S透過經紀人廖瑋琪一一回應,廖瑋琪也強調:「請汪小菲先生別一邊詆毀熙媛一邊示愛,利用公眾媒體以『愛』之名,捏造不實,企圖干擾法庭審理。」

    不料這句話引來汪小菲不滿,10月10日透過律師發聲明,強調對大S長期付出,也沒干擾法庭審理,此話「嚴重偏離事實,影響本人聲譽甚鉅」,要求廖瑋琪在3天內公開道歉,否則就要提告妨害名譽,由於廖女並未道歉,汪小菲對廖女提出告訴。

    廖瑋琪到案後表示,去年110月9日當天起床時,看到4、5大報的記者把汪小菲與直播主的對話及連結傳給她,她看到後把這些連結傳給大S,由於雙方還有官司,所以同時也傳給大S的台北及北京律師團隊,討論後覺得有必要澄清,後來與大S確認訊息內容後,就統一發訊息給來詢問的媒體,因為她的工作就是代替她的藝人對外發言,她還說,在這一行的通識裡,都是認知經紀人的發言就是藝人的發言,他並沒有妨害名譽的犯意。

    汪小菲前往北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汪小菲所提告的內容,應該是大S(徐熙媛)基於個人對於事實的認知、體認後加以判決,請經紀人廖瑋琪代為發表其個人主觀上感受及想法,以澄清或抒發個人不滿的情緒,並非憑空杜撰詆誹汪小菲,而廖女則因為工作性質,代大S傳送這些內容給媒體,其本身無主導性也無決定權,難認其主觀上有任何妨害名譽犯意,因此認為罪嫌不足,將廖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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